| 绘制 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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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扬子晚报》
中国证监会近日通报了淘宝网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至此,被称为中国式众筹、利用网络平台向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被首次界定为“非法证券活动”。业内专家认为,网络股权众筹作为一个新鲜事物,目前仅停留在尝试阶段。
1 网上卖原始股被界定为非法
在互联网金融的“镁光灯”下,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尤其醒目:去年以来,一家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的淘宝商铺以出售会员卡的形式销售其原始股份,任何人只要花120元就能买到100股的股票。据统计,美微通过淘宝网公开转让原始股161笔,涉及153人,累计获得转让款18万余元。但这种新型网络股权众筹模式争议不断,对其非法集资、网络融资诈骗等质疑不绝于耳。
淘宝网先后两次将美微淘宝店下架。多位法律界和市场人士表示,公司未经过证监会授权,以淘宝网店形式公开向非特定人群出售股份已经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这种触碰“红线”的行为容易引发纠纷与法律风险。
近日,证监会通报称已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责令其按照募资说明承诺的条款退还所募资金,通过互联网对其行为进行公开澄清并消除不良影响。目前,利用淘宝网、微博等互联网平台擅自向公众转让股权等行为涉嫌变相、非法发行股票,已经被证监会界定为新型的“非法证券活动”。
2 原始股诈骗换了“马甲”风险犹存
“在淘宝上卖股权当然方便又快捷,但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无法跨越的障碍。”相关人士表示,一是在网络上进行宣传、融资、集资的公司,其真实性仅通过网络无法得到有效验证,投资者很难把握公司的运营情况;二是缺少第三方机构的认证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法分子容易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要警惕换了“马甲”的原始股骗局。他们表示,我国曾经出现过以诱骗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以及拟上市公司股票的诈骗事件,给不少普通百姓造成重大损失。在网络平台上贩售原始股,销售场所虽然改变,但“忽悠”的本质没有变。
法律专家称,由于网络售卖原始股只能靠信任来维系,一旦日后产生分红、收益纠纷甚至欺诈行为,投资者从淘宝买来的股票收益是否有保证,现在持有的原始股未来是否具有流通性和法律效力,都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3 专家称金融业务创新亦应有“边界”
据了解,在美国,这种被称为众筹融资的方式已纳入监管,成为合法融资行为。但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众筹都属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位投资界人士表示,众筹模式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顽疾,但国内的众筹网站不能简单复制美国模式,要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众筹之路。
“网络股权众筹作为一个新鲜事物,目前还仅停留在尝试阶段。”美国佳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建伟撰文指出,如果能得到有效的监管以及健康发展,它可能成为一种有益的方式,对于我国的创业公司以及创新经济转型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有序发展,网络股权众筹可能成为一个美丽的肥皂泡。
多位法律专家认为,互联网作为工具,有助于金融业务创新,但这种工具不能改变融资等金融业务的性质,创新也应该有“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