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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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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回应,不落实,6名“副县”被追责
新生儿接种登记由“卡”变“表”
学校结核病防控实行四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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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新生儿接种登记由“卡”变“表”
家长持表可办接种证,接种实行“一苗一剂次一告知一签字”
    □记者 李岚 通讯员 路璐

    近日市卫生局透露,从本月起,我市开始全面使用河南省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原有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不再使用。与后者相比,前者可以实现从源头上监测儿童是否按时接种疫苗。

    市卫生局疾控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登记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白色)由产科接种单位留存,第二联(绿色)由新生儿家长留存。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可持第二联到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接种证。此后孩子持证接种,家长无须再拿户口簿、暂住证、身份证等其他证件。

    此外,今后新生儿无论是否接种,产科接种单位或承担新生儿预防接种的乡级预防接种门诊均要填写河南省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并要在新生儿出生5日内,将登记表内容录入河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未能接种的新生儿,产科接种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员还须登记具体原因。这样,我市将从源头上对需要接种的儿童进行登记和管理,实现疫苗接种“无缝衔接”。

    目前我市正全面推广疫苗预防接种书面告知工作制度,即“一苗一剂次一告知一签字”,新生儿接种疫苗也须遵照此程序。

    “一苗一剂次一告知一签字”指的是每个儿童在接种任何一种疫苗之前,预防接种门诊或产科接种单位的医务人员都要对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口头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等,在预检登记本上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医务人员在其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同意后进行接种,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暂不宜接种者,医务人员将提出医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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