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放宽企业冠市级行政区划名称登记审批权限,各县(市)、区的内资企业今后想注册以“洛阳市”开头的名称,不用往市工商局跑了,各县(市)、区工商局以市工商局的名义就可核准、办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对企业名称实行的是分级登记管理,其中冠市级名称的企业需要在当地市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准。有的企业为了注册个名称,得从县里跑到市局,有时因资料不全,一次还办不成,确实浪费时间,也不方便。”市工商局注册科负责人说,这次我市下放企业冠市级行政区划名称登记审批权限,目的就是要简化企业名称登记审批程序,提高工商部门的办事效率。
他同时提醒,为了规范企业冠市行政区划名称的登记管理,确保名称核准工作的质量,凡是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原则上仍由市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也由市工商局进行核准;如果情况特殊,企业需要提请转往县(市)、区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也须由市工商局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签署“转××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意见,并加盖企业注册登记核名专用章后方可进行。另外,各县(市)、区工商局登记审批企业冠市行政区划名称,也须在本辖区内进行注册登记,各局不得跨辖区登记或审批。
他介绍,企业核名前如有问题,可咨询市工商局注册窗口。电话:6391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