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7月2日专电(记者 杨绍功 朱国亮)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赡养案,法院判令当事子女必须每两月回家一次看望老人,否则可能被强制执行并处以拘留,这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的首个判例。
据了解,该案的原告是一位77岁高龄的老人,被告是其女儿女婿。今年4月,因女儿不管老人吃住,不来看望慰问,老人便将女儿女婿告到了法院。因为缺乏法律依据该案一直无法判决。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落地后,当地法院才根据新法展开了审判。
新法生效当日,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判决了该案,判决支持原告老人的诉请,规定其女儿至少要保证两个月一次看望。每年的重大传统节日如元旦、端午、重阳、中秋等必须至少看望两次,除夕至元宵节之间必须至少看望一次。法官还当庭告诫老人的女儿女婿,如拒不履行看望义务,老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对子女予以罚款直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