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人民网
救人
他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虽然不知道是谁的,他只想把她拉出水面。
呛水
由于她在水中不断挣扎,他也被拉入水中,狠狠地呛了一口水。
矛盾
坚持了1分多钟,他实在拉不起她,因为太重。
放手
在几番挣扎之后,他选择了放手,决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找其他办法救人。
7月7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莲花湖景区,吴波、陈敏等4人到此玩耍。不料,陈敏和另外一名女伴不慎坠湖,在远处游泳的吴波立即救援。吴波称,当时在水中抓住了其中一名女子的手,因太重无法将其救起,他为求自保于是放手。
10多分钟后,派出所民警及景区工作人员来了。半小时后,一个女孩被打捞上岸。19时许,另一个女孩也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她们都已溺水身亡。
8日,28岁的吴波面对记者,陷入深深的自责中:“我很愧疚,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
【剖析】
放手,该被谴责吗?
事后,有人谴责吴波“为何要放手,没有尽到救朋友的责任”。对此,吴波表示自己压力很大。
道德上他有义务吗?
“如果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又怎能救人?”对此,四川文理学院的一名大学教师表示,保证自身安全,并不是见死不救,而是救人要量力而行、懂得技巧。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鸿表示,这起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吴波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而他在这起事件中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大家没必要过多地谴责他。
法律上他有责任吗?
张天鸿介绍,吴波并不是引起险情的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也不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莲花湖派出所的负责人也表示,吴某已在两名女子溺水后,尽力施救,不会追究其责任。目前,警方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两名女子的家属则表示,两名男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协议,两名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但是目前该协议还没有履行。
【案例】
有一种拯救叫放手
2013年5月27日3时许,在厦门大桥岛内桥头附近的滩涂上,两个男孩相继跌入深水中,抱团挣扎。工人魏盛兴入水救人。不过,他自己也差点儿被孩子拖入水中。还好,他急中生智,先放手,退到孩子身后,最终将两个人推上岸。
微博热议
@果园成长:很早就教妞儿:施救前必须先自保!因为如果没有生命一切都免谈!我个人很赞同在当时这种情况下此人做出的理性判断。
@米鹤都:这件事有些不公平,女方家长怎能追究救人者呢?人家自责那是人家高尚,你们逼人家赔5万元从何谈起呢?
@霍盼盼:他自己尽力了就可以了,并不是谁都可以把一件事做完美的,何况两名女孩落水也不是他的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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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伤腿,他英勇一跃
大学生方盛虎救落水学妹罹难
□据 《楚天都市报》
7月5日,武汉东湖现悲壮一幕:武汉体育学院大二女生严薇(化名)在校园东湖边晨练时,不慎跌入近3米深的湖中,
在附近进行恢复性锻炼的校友方盛虎听到呼救立即跑过来。4月27日他不慎腿部骨折,前几天才丢掉拐杖,但腿上仍然缠满绷带。见严薇在水中挣扎,方盛虎立即跃入湖中施救。
女生被救起,方盛虎的青春,却永远定格在24岁。
方盛虎是该校经济管理学院休闲体育专业2009级学生,8天前刚参加毕业典礼,租住在学校附近。
警方认定,方盛虎的义举属于见义勇为。事发后,该学院的同学们自发地在湖边摆放鲜花,燃起蜡烛,湖边拉起的横幅上写着“阿虎,你永远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