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通讯员 范广卿
说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家都很熟悉。但如果医疗消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怎么办呢?那就要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了。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2013年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开始征缴,对于这个您可能还不熟悉、但又非常重要的险种,如果不想错过,不妨来看看我们为您打探到的信息。
看看啥是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所谓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
市社保局有关人士表示,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解决参保人员超出封顶线后的医疗费用,我市建立了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实现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多层次的目标。
根据《洛阳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应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市社保局副局长王国印介绍,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其赔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赔付范围一致,结算时间也一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就医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可获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赔付金额可高达46万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开始征缴
“为实现多层次保障的目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还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社保局医疗费用结算科科长李风佐介绍,凡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退休、退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
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外,如果参保人发生人身意外致死或致残,可获得最高支付限额为10.8万元的赔付。其中,发生航空意外的,最高支付9万元,发生其他意外伤害的,最高支付1.8万元。
两个险种8月31日缴费截止
王国印透露,以上两个险种的征缴时间均为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凡未按规定时限足额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将不能享受本年度保险待遇。
2013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或统筹范围外调入的职工,按照一个保险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保险费。也就是说,即使参保人是2014年上半年参保的,想享受该缴费年度的保险待遇,也需按照一个年度缴费。足额缴费后,才可享受一个保险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需自行缴费
据统计,截至5月底,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01.77万名,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有近20万名。
王国印称,有单位的参保人员均由单位统一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则需自行缴费。个人缴费可到中国银行所有网点办理,只需出具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卡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