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经在征求意见阶段引起激烈争论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央行正式发布。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争议较大的“信用卡受理门槛”规定被正式取消。这一更改,意味着消费者在个体工商户那里刷信用卡消费成为可能。《办法》中另一项与消费者关系重大的要求是,收单机构和特约商户均不得向持卡人转嫁刷卡手续费。
个人账户的信用卡之困
今年4月末,各银行卡收单机构收到央行发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正是这条规定,让看似平常的一则业内文件征求意见,在金融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
目前,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用个人账户结算,消费者只能用现金或者借记卡在店内消费,信用卡被排除在外。此外,对个体工商户而言,转入对公账户并不简单。
消费者同样感到苦恼,统计数据显示,如果这一要求正式实施,消费者在与全国超过4000万个体工商户发生交易时,将不能刷信用卡。“现在信用卡这么流行,如果到很多地方都刷不了,当然不方便。”消费者吴女士表示。
消失的“禁刷门槛”
各界的呼吁得到了回应,在此次正式实施的《办法》中,“信用卡受理门槛”这一规定悄然消失了。
《办法》取消了关于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不得受理信用卡的规定,以满足市场的正当需求。
此外,《办法》明确指出,收单机构不得向持卡人转嫁特约商户应承担的刷卡手续费,且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水平。换言之,刷卡手续费本身就应是由商户自身承担的费用。
而部分商店“只能刷某银行信用卡”,也将被视为违规。《办法》明确指出,收单机构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歧视或拒绝同一银行卡清算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确保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卡在其清算网络内的通用性,使持卡人自愿、平等地使用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