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博截图 | |
□据
《京华时报》
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其女儿发微博称,当天没有接到通知,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对此,长沙市中院先后发3条微博回应,称罪犯曾成杰在死前并未提出会见亲属的要求。
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问
12日晚10时4分,曾成杰的女儿在微博上发布消息:“上午我爸爸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们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政府都没通知我们!”10时42分,她再次发微博:“一大早赶到法院,看到了执行死刑的布告。我和哥哥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哪怕让我们看一眼遗体也成。为什么?”这些微博迅速引发热议,网友质疑法院不通知家属的行为是否合情合法。
法院回复被网友批“冰冷”
面对质疑,13日下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则消息再次引发网友的热议,被批“冰冷回复”。半个小时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条微博删除,并发微博道歉及解释,称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已提出严厉批评。
晚上6时56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微博称,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晚上9时26分,曾成杰的女儿又发微博表示:“只想拿到骨灰,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
新闻背景
曾成杰非法集资34亿元
因犯集资诈骗罪,涉案总额34亿元,2011年5月20日,曾成杰被长沙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成杰提出上诉。同年12月,湖南省高院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中院一审判决。
▲ 微博热议
@人民日报:未见家人,没有通知,如此行刑是否有违法理人道?面对质疑,仓促应对,又如何让公众口服心服?实事求是才能维护公信,敷衍塞责只会越描越黑。司法机关,请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你们的每一次裁决,都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可能让公平正义远离!
@李桂文:从前,贼说,我错了,我偷是因为我不懂法;匪说,我错了,我抢是因为我不懂法;官说,我错了,我贪是因为我不懂法。现在,法院也说,我错了,因为我不懂法。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