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龙泉驿区一条道路上,多辆汽车先后撞上60多岁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几辆车逃逸了,最后一辆车车主没有跑,还主动报了警。由于找不到前面的肇事逃逸者,死者家属将最后一辆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逃逸车辆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
【回放】 老人横穿马路 多车碾轧逃逸
2011年10月10日晚上7时左右,住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敬老院的曾一,吃过晚饭后在福利院附近的龙华路散步。老人在穿过马路时,在中心实线附近被一辆银灰色微型货车撞倒,该车在不远处停了一会儿后离开了。
这一幕正好被正在洗菜的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看到。“撞人了,赶快去救人。”林先生一边喊,一边冲下楼去救人,下楼过程中他听到“嘭嘭”的撞击声。此时,二楼的住户隐约看见一辆白色卡车和一辆运渣车分别从老人身上碾过。
林先生冲到院子门口后,又找了一把遮阳伞,想冲上去用伞挡住老人。谁知,没走几步,他又看见一辆红色QQ轿车从老人身上碾过,随后,这辆红色轿车似乎意识到撞到了什么,便刹车了。
【对话】 车主惊慌失措 看见老人动过
从车上下来的彭某看清自己撞的是一个人后,惊慌失措连忙报警。“他脸都吓白了,连说不是他撞死的。”林先生回忆说。随后,120救护车赶到,抢救后确定老人已经死亡。
“发现撞着东西了,我赶紧下车,发现是一位老人,完全没有想到路上躺着一位老人。”彭某说,“看见老人的腿动了一下,便立即报警了。”
经过警方鉴定,死者身上有被3辆车碾轧过的痕迹。
【判决】 QQ车碾轧致死 后车车主要赔偿
对于碾人的说法,起初,彭某并不认同,他觉得自己车辆碾轧的不一定是伤者,有可能是死者。但是,法院发现在2012年开庭时,彭某曾当庭陈述,他碾过老人身体时,看到老人的腿动了一下。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体征的表现,综合其他证据,认为彭某碾轧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认为,曾一家属的损失共计39万余元,由彭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11万余元后,余额28万余元由彭某承担80%即22.8万余元,其中的20万元由保险公司在三者险限额内支付。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1万元,彭某赔偿8万余元。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该案的主审法官说,彭某在赔付了相关费用后,对逃逸车辆享有追偿权,一旦逃逸车辆被挡获,他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