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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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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这间玻璃房,没了
康惠春:攻坚克难勇担当
天上掉下“红凤凰”?原来是只红腹锦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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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7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后续报道
一夜之间建的房子,一夜之间又消失
街头这间玻璃房,没了
□记者 程芳菲/文 张斌/图
玻璃房拆除前(左)后(右)对比
    “咦?那个玻璃房怎么突然不见了,像在变魔术一样!”昨日一早,路过解放路中州渠桥头附近的孟女士发现,那座玻璃房子一夜之间消失了。(本报16日A06版对此进行过报道)

    昨日中午11时许,洛阳晚报记者来到解放路中州渠桥头看到,15日现身的玻璃房已不见踪迹,中州渠上仅剩下铁栏杆。

    相关部门:玻璃房属违章建筑,手续不全已被拆除

    昨日上午,市河渠管理处养护中心副主任韩慧军表示,是养护中心决定拆除玻璃房的。经过现场查证,玻璃房被认定是一个违章建筑。为尽快消除影响,养护中心组织人员连夜对其进行了拆除。

    玻璃房不是市河渠管理处批准修建的吗?怎么又成了违章建筑?

    韩慧军解释说,上次接受采访的有关人员对事件并不完全了解,所以对一些问题的表述也不太准确。

    韩慧军说,中州渠的水比较深,为防止发生溺亡事件,他们去年在那里建造了防护栏杆,但并没有完全消除安全隐患,养护中心也一直在寻求解决办法。

    一次,某广告印刷公司工作人员王雨(化名)建议,可以沿着铁栏杆建一圈玻璃挡板,把这一段中州渠围在里面,在围挡的四周张贴一些招聘信息、防溺亡知识等。

    养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觉得这是个一举多得的好方案,就跟王雨达成口头协议,表示等相关手续办齐后,再进一步商量开工建造的事情。

    “16日看到报道后,我们才知道王雨已经建成了玻璃房。他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私自动工,这是不合法的。”韩慧军说。

    建房者:想办点事,却没办好

    “我一开始只是想建一圈玻璃围挡,没想到,建好以后像个房子,我自己也觉得不太合适。”建房的王雨告诉洛阳晚报记者,为了办好这个事,他一直在了解相关的政策,办理相关的手续。但几个月过去了,手续还没办下来,心急的他就自己雇人建起了那间玻璃房。

    王雨说,之前建那个玻璃房,是他自己出的钱。他本想等建成后向在这里张贴招聘信息的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慢慢把钱赚回来。却没想到,事情最后变成了这样。

    养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王雨仍然有意建设围挡,他们也愿意继续同王先生进行合作。但前提要重新找人设计图纸,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在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

    王雨说,既然开了头,他还是想把这件事做下去,为大家办点事。但如果大家觉得没有必要,他也就不再坚持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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