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雨 刘晓宇 记者 焦琳 徐翔 通讯员 李杰
核心提示
16日,一市民在某4S店试驾时,不慎将车撞到了树上,由此引发纠纷。洛阳晚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大部分消费者为深入了解车辆性能,买车前都会试乘试驾,但如果消费者试驾时遭遇事故,大部分4S店会要求消费者负全责。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4S店提供试驾服务具有盈利性质,试驾过程中出现事故,不应将责任全部推给消费者。
1【市民】 试驾过程意外频发
16日,市民张磊(化名)来到纱厂西路的洛阳美通别克4S店试驾。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张磊先在一张试驾保证书上签了字,随后开始试驾。刚开了没多远,就出现了意外,车撞到了路边一棵树上。
洛阳晚报记者调查得知,因试驾造成交通事故在我市并不鲜见。年初,曾发生过两起类似纠纷,都是因为消费者试驾时出现车辆损坏,与4S店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和争议。
2【调查】 试驾协议书给消费者“埋雷”
18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4S店,试驾流程基本相同,即消费者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在一份试驾保证书或协议书上签字,在试驾专员陪同下沿试驾路线进行试驾。
在洛阳美通别克4S店,试驾保证书上写道:本人在试驾过程中,将严峻(应为严格)遵守行车驾驶的一切法律法规和车辆操作要求,服从贵公司有关车辆操控的指示,并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尽最大努力和善意保护试驾车辆的安全和完好。否则,因此造成的对贵公司和/或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一切损失,将由本人全部独自承担。
不同的4S店,试驾协议书的内容也有所区别,但有一项内容在所有版本的试驾协议上都能看到: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伤及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试驾车都是上了牌照和保险的,如果试驾时出现剐蹭,试驾者要承担保险与维修的差额部分。”一4S店的工作人员如是说。另一家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试驾时被别人追尾,导致试驾车受损,应由肇事车辆驾驶者赔偿,如果找不到肇事车,按照试驾协议,试驾人要承担责任。
3【现象】 多数人不“扫雷”,试驾协议内容被忽视
洛阳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急于体验新车,大多数消费者都忽视了试驾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而销售人员则会告诉消费者,试驾时有试驾专员陪同,不会出现事故,导致消费者忽视了试驾存在的潜在风险。
“没啥好看的,人家让签咱就签。”市民刘先生已经逛了多家4S店,试驾协议书不知签了多少份,可协议书中“如果试驾时出现事故,试驾者承担全部责任”的内容他却并不知道。
像刘先生这样不看试驾协议书内容就签下大名的消费者占了绝大多数。不过,也有市民会仔细阅读试驾协议书,但不会对相关内容进行质疑。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对试驾流程、内容等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各4S店的试驾行为随意性大,试驾路线也没有向交警部门备案。
对此,该负责人提醒各汽车4S店和消费者,在进行试驾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以“试驾”的名义在公路上进行超速、急转弯、急刹车、飙车等驾驶行为,如果出现此类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4【说法】 试驾时发生事故,责任不应全部推给消费者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律师李浩认为,尽管汽车经销商为消费者提供的是免费试驾,但也属于一种有盈利性质的服务行为。因此,如果在试驾过程中出现事故,不能全部由消费者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李浩说,4S店提供的试驾协议书属于格式条款,其中“试驾人在试乘试驾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事故,应由试驾人承担全部责任”一项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霸王条款。
李浩认为,试驾人承担的责任应依据事故责任本身来划分,而不是根据试驾协议书条款。若试驾人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事故是由于试驾车辆本身存在故障或因陪驾的工作人员的错误引导等其他经销商未履行的义务而引发的,经销商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晚报律师帮帮团律师谢亮说,4S店的试驾车应尽量购买商业保险,减少经营风险。如果试驾车辆每次出现事故都由消费者承担,也不利于4S店的经营和口碑。
谢亮表示,对消费者而言,除提升自身驾驶技术外,也应在试驾前仔细阅读试驾协议书的内容,对于经销商强加给消费者的不合理或不公平条款,消费者有权质疑,并要求其修改,如果对方拒绝修改,他建议消费者放弃试驾。另外,消费者一定要在试驾前询问试驾车辆是否购买了保险,如果没有,不要轻易试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