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和律师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新浪图片) | |
□据
人民网北京7月23日电
核心提示
22日,李某某(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庭前会议。而李某某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则在会议结束后发布消息称,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7月23日上午,兰和律师做客人民网微访谈,就李某某案相关情况回答网友提问。
网友:畜生儿子
兰和:不要身份代入
网友“西潭村人”:他的父亲我很喜欢,但有这样的畜生儿子,不是父母教育有问题吗?古语说“子不孝父之过”“上梁不正下梁歪”。
兰和:我们不要身份代入地做家庭判官,李是否存在轮奸事实尚无司法定论,我们就不能先入为主地进行情绪审判,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判决之前,都属无罪之身,这是基本常识。此外,我们都有过年少轻狂的时候,不要以一点否定人的一生。其实,成年人的世界于他而言,何其凶险。
网友:此案“水很深”
兰和:案件归案件
网友“晨露嫣然”:李某某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很多人都觉得这个案件不简单,甚至有人说“水很深”。您觉得为何公众会有这样的疑虑?如何打破这种疑虑?
兰和:社会关于“水很深”的解读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李家背景,一种是案情复杂。关于前者,我认为,案件归案件,家庭背景归家庭背景,二者不要混同和代入,必须纯粹化,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于后者,此案的确有很大的斟酌空间,但我相信,真实情况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浮出水面。
网友:公众已有定论
兰和:不是司法定论
网友“跨越式过冬”:兰律师您好,从药家鑫(案)到李某某(案),在中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下,您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律师,有没有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兰和:压力是用来抗的。我现在被24小时无间断骚扰和辱骂,殃及我无辜的妻子和女儿。无论是基于情绪还是误解,我尊重这些人表达的权利,我也希望大家能理性表达。但是,我坚信,这些声音会在案件行进中逐渐消弭,最终趋于理性。我无权垄断话语,但也希望话语不被任何人垄断。
网友“管业筠”:对于此案社会公众已经在心中有了定论,您认为最终审判结果会如何?
兰和:所谓的公众定论不是司法定论,舆论逻辑并非司法逻辑,也不一定是事实逻辑。对刑事案件而言,事关生命、财产和自由,必须慎之又慎,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查明事实证据,最终得出司法结论。所以,在司法未有定论之前,请理性分析,客观对待。
网友:涉嫌卖淫调查对判决有何影响
兰和:此案尚有事实不清之处
网友“平安银川”:您好,对于此案最新进展是法院受理对涉嫌卖淫开展调查,请问这是否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兰和:我们提出此要求,说明该案尚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法院应该在查明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再进行下一步的司法程序,不应草率和仓促,毕竟此案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大案,需要审慎从事。
网友:受害者身份对量刑有何影响
兰和:如果杨某被害人身份不存在,角色将发生逆转
网友“ACEMASKER”:您认为受害者的身份会对此案量刑产生多大影响呢?
兰和:所谓的“受害人”,如果最终确定其为真实的受害人的话,其身份不是被告人量刑的考虑情节。如果杨某的被害人身份不存在的话,角色将发生大逆转。身份与权利无关,任何身份的人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权。此外,被害人身份对本案的事实查明有重要关系,所以,查明身份不是身份歧视,而是基于对案情查明的需要。
相关链接
“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不实
□据 新浪娱乐
7月23日,北京法院官方微博称:“媒体有关‘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的报道不实。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经核实,该消息为不实信息。海淀法院正在抓紧对该案依法进行审理。”经记者查证,媒体对于“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的报道,疑与误读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发布的博客《李天一案中案》有关。对于此事,兰和律师对记者发去的短信进行了简短回应:“我是让律师(编者:应为被告代理律师)落实。”
兰和在博客中称:“通过求证,庭前会议上律师们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此前,我一再强调要将此问题在法庭上明确且强烈提出,并一字不差清楚地写进庭审笔录。该问题得以落实,本人非常欣慰。如果上述事实一旦查实,有关人员诬告陷害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