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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有涨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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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涨价有涨价的道理
我市城市居民供暖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昨日举行,有人说:供热成本增加,企业亏损严重,不涨不行
在听证会上,有关方面展示了供热成本示意图
    □记者 韩铁栓 王晓丹 赵佳 见习记者 赵硕 文/图

    昨日,我市城市居民供暖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在航空城酒店举行。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22名听证参加人围绕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的我市城市居民供暖价格两个调价方案,对我市居民供暖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背景】 制订调价方案,原因何在

    调价主因

    供热企业亏损

    按照听证会的听证程序,在对参会人员进行介绍后,首先由听证人宣读听证方案,介绍供热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申请价格调整的原因。

    听证会听证人、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李泓壮受听证会委托宣读了《洛阳市城市居民供暖价格改革调整听证方案》。

    他介绍,目前我市共有热力生产经营企业6家,其中热电联产企业2家(大唐洛阳热电厂、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调峰热源1家(新区调峰热源厂)、热力经营企业3家(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截至2012年,我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960万平方米。其中洛阳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供应西工区、涧西区、老城区和瀍河回族区部分区域,供应面积1300万平方米;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供应高新区,供应面积130万平方米;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负责供应洛阳新区,供应面积530万平方米。

    目前,我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是在2006年制定的,为每日每平方米0.16元,在省内15个居民供热城市中排第12名。而从2010年开始,煤炭等供热主要原材料价格攀升以及上游热源出口价格不断上涨,导致供热企业供热成本不断加大,而热力销售价格受到物价政策制约,又不能及时进行合理调整,所以3家热力经营企业一直亏损,经营困难。

    其中,洛阳热力有限公司在市政府进行补贴后,2010年、2011年、2012年仍分别亏损1705万元、2670万元、2217万元;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在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后,2010年、2011年、2012年也分别亏损615.8万元、866.8万元和797.3万元;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由于非居民用热占的比例大,2010年和2011年经营盈利,2012年下半年工业用热下降约80%,而居民用热上升,导致财政补贴后也亏损421.5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为更多居民提供供热服务,3家供热企业分别于今年3月27日和28日向市公用事业局提出对居民供热价格进行调整。3月29日,市公用事业局以市供热办的名义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对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调价原则

    适度调整、合理补偿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热既是资源性产品,又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要素,对工业生产及城市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理顺供热价格,使其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对于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节能减排都有重要作用。

    参照全省热价水平,考虑我市居民的承受能力和消费心理,结合我市实际,此次热价调整遵循“稳定热力出厂价和非居民热价,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兼顾承受能力,适度调整居民供暖价格,合理补偿供热成本”的原则进行。

    如不考虑增加财政供热亏损补贴,要实现居民生活供暖保本经营,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和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的居民生活供暖价格应由每日每平方米0.16元分别调整到每日每平方米0.24元、每日每平方米0.23元和每日每平方米0.3元,涨幅分别达到48%、45%和93%。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这种价格调整显然无法实现。在综合考虑后,我市相关部门制订出两种调价方案。

    调价方案

    人均多付百元左右,困难户有补贴

    根据企业申请,参照我省热价水平,同时考虑到我市居民的承受能力和消费心理,市发改委在调研后制订了两个调价方案:

    方案一: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由每日每平方米0.16元调整为每日每平方米0.18元,每日每平方米涨0.02元,涨幅为12.5%。

    方案二: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由每日每平方米0.16元调整为每日每平方米0.19元,每日每平方米涨0.03元,涨幅为18.7%。

    按方案一调整后,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和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将分别增收1272万元、517万元和81万元,共计1870万元。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市区人均面积31.27平方米计算,调整后居民用户人均增加采暖支出67.5元,占市区人均消费支出14483元的0.47%。

    按方案二调整后,3家公司将分别增收1859万元、756万元和118万元,共计2733万元。调整后,居民用户人均增加采暖支出101.3元,占市区人均消费支出14483元的0.7%。

    价格调整后,我市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一方面,对供热企业因价格不到位产生的亏损,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另一方面,为体现政府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关怀,我市将在采暖期按一定标准对城市低保困难家庭进行补贴。 (下转A07版)

    延伸阅读

    全市年底前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0万平方米

    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正在起草中

    □记者 韩铁栓 见习记者 赵硕

    昨日,在我市城市居民供暖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上,市供热办负责人赵怡作为听证会参加人,对我市目前城市集中供热情况进行了说明。他表示,针对我市热源、管网建设不到位,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不多等问题,今年市供热办将认真抓好热源、管网建设,督促相关各方加快供热工程建设,敷设完成九都东路至定鼎路6.2公里供热主管网,利用东区热源厂余量热源解决九都东路沿线供热问题;同时在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利用供热新技术进行试点,总体上今年年底确保新增13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

    赵怡说,截至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我市城区(不含吉利区)集中供热面积为1960万平方米,与之前一个采暖季相比新增供热面积212万平方米;全市供热管道295公里,集中供热率29.7%。而按照《洛阳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2008-2020)》,到2020年,我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将达到71.37%,其中供热东区(主要是瀍河回族区、老城区)的集中供热普及率将达86.6%,供热西区(主要是西工区和涧西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为70.32%,高新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为67.11%,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为60.84%。

    赵怡透露,今后,市供热办还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一是针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建设问题,制订严格的验收方案,确保新建小区内部供热设施达到建筑节能的标准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小区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接热手续。二是对既有小区的供热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市供热办正在起草我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是:参照外地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实行分级负担,逐步实施小区内部供热改造,改造合格后移交至热力公司并直管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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