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
福建漳州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
1 药价50%用于公关,采购要过N道坎
今年40岁的周某是一名“资深”医药代表,2006年底开始在福建漳浦县等地一些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涉嫌行贿的金额近百万元。
“每一关都需要‘公关’。”周某交代,“药厂生产的某一药品到患者手中要经过4关:通过招投标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再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然后,医院采购该药品,科室医生在诊疗时使用该药品。”
调查显示,药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营销”费用一般是药品中标价的50%左右。
2 定价缺陷大 成本仅占药价20%
据医药代表供述:“药品价格构成比例中,成本价往往不到20%。”
漳州市有关负责人说:“药品的成本主要是由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自行报价,只要其报价不高于该企业在其他省份的中标价就行。”
漳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提出,案件反映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存在重大缺陷,药品定价是由药厂说了算,而药厂为了使自己生产的药品能较好地销售,往往给商家在药品流通环节留下较高的利润空间,导致药价虚高。
3 “隐形福利”成“行规”
一些被查处的医务人员诉苦说:“医务人员工作时间长,收入偏低,再加上医药代表处心积虑拉拢、利诱,开大处方、拿回扣就成为医疗系统的‘隐形福利’,‘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事’等观念,在医生中有一定影响。”
从漳州查获的案件看,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和133名行政管理人员涉案。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涉案,主要是这些医院用药量大,是药企、医药代表公关的主要对象。据悉,福建漳州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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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向“以药养医”动刀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玲说:“以药养医的制度,使得医院和医药营销以及生产企业形成了一个利益链,这种腐败现象在全国都比较普遍。”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向“以药养医”的制度动刀。通过改革,建立起一种科学、合理的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建立真正保障公益性的新制度以及对医生的激励机制,让医生的收入不再和药品的销售挂钩。这将促进流通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改革:药品生产企业将加大集中度,提升竞争力;药品的流通企业将采用现代管理方式,为用药品的流通做好服务,不再像现在这样一门心思“搞公关”,搞腐败。
(据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