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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雅琦 | |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崔跃国
核心提示
两个在监狱中结识的人,出来后一直来往,在一次酒后一拍即合,携带作案工具,驾驶机动车,先后窜至新安、宜阳、渑池等地,盗窃联通公司信号基站电瓶86块,终被新安警方查获。
1 通信基站电瓶多次被盗,
专案组全力侦查
去年9月至今年3月,新安县连续发生4起中国联通公司新安分公司通信基站电瓶被盗案件,共计丢失电瓶68块,总价值4万余元。
案发后,新安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经过现场勘查、分析,判断这4起案件为同一团伙作案。但由于未在案发现场查获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案件侦破工作一度受阻。
今年3月19日晚,新安县铁门派出所民警驾车在310国道巡逻时,一辆用篷布遮盖车厢的豫M牌照小货车从巡逻车旁驶过,车上发出的硬物碰撞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经查,小货车是专门收购废旧电瓶的,司机为济源人,经常在义马、新安、渑池一带活动。按理说,小货车上拉的都应是废旧电瓶,但民警发现其车厢最上层是旧电瓶,旧电瓶下面整齐地摆放着一些新电瓶。民警讯问得知,新电瓶是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一名邓姓男子卖给他的,一共86块,每公斤6.8元,共计1.5万元。
通过咨询电瓶专卖店人员,民警了解到这些电瓶很可能是移动、联通公司基站在停电时用于供电的蓄电池。
2 两个人在狱中结识,
后又结伙盗窃
民警根据小货车司机提供的邓某相关信息,连夜赶到邓某家守候,但其一整夜都没回家。
铁门派出所立即将案情通报给专案组,经过联通公司新安分公司人员和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辨认,确认查获的电瓶中有联通公司新安分公司基站的被盗电瓶。
但此时邓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一点音讯。
5月2日上午,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称邓某在新安县磁涧镇一个村子的小卖部出现了。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那里,一边在村里排查,一边堵住村子所有出口,最终在一村民家中将邓某抓获。
经审讯,邓某供述其售卖的电瓶是他的朋友高某拉来让他倒卖的,他从中分得了1000余元。
5月6日上午,民警在新安县城一旅社内将高某抓获。
据邓某、高某供述,1995年,他们在洛阳某监狱服刑时相识,刑期结束后,两个人来往不断。去年9月,高某到邓某家喝酒,高某提出盗窃弄点钱花,两个人一拍即合。随后,两个人准备了作案工具,借来汽车,先后在新安县、宜阳县、渑池县等地作案6次,盗窃联通公司基站电瓶86块。
目前,邓某、高某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说法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谢亮律师:刑法中没有关于盗窃通讯设施的罪名,只有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谢亮称,如果犯罪分子在盗窃时又破坏了通讯设施,就属于想象竞合犯,即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将择一重罪处罚。
就本案来看,邓某、高某两人会受到何种惩罚,还要看他们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及盗窃物品的价值。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盗窃罪根据其盗窃数额及犯罪情节,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直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