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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雅琦 | |
骑着电动车,为躲迎面而来的轿车,摔成了右腓骨骨折,住院费掏着,单位奖金扣着,市民老楚觉得郁闷之极。反观轿车车主,他也一肚子苦水,自己的爱车都没有碰着老楚一“指头”,却平白无故被告上了法庭,还掏了12938.91元赔偿老楚。
【事发】
躲闪轿车不及摔倒路边
今年年初的一天,老楚骑着电动车在老城区新街汽配市场东口附近非机动车道上由北向南行驶。一抬头,一辆本田思域轿车迎面而来,吓得他赶紧刹车,结果被甩出去好几米远,不过还好没有撞上。
现场目击者赶紧把老楚扶了起来.“这司机穿越了道路中心的黄色双实线,来了个急转弯,叫我遇到,我也反应不过来。”听了目击者的话,再看那辆本田思域轿车已经一溜烟不见了,老楚气就不打一处来,于是报了警。
这时,本田思域轿车司机苗某正在不远处的车膜店贴车膜,老楚找到他之后,就对着轿车猛拍照。再后来,交警也来询问了情况。苗某这才得知老楚摔倒的事。
【分歧】
没撞到到底负不负责
交警调查取证之后,老楚被送到了市九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腓骨骨折。老楚共住院8天,花费医疗费679.21元,另外,他是工商银行洛阳分行瀍河支行职工,因为这次受伤,他休息了2个月,这2个月的绩效工资及当年上半年全勤奖都泡了汤。于是,他把苗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自己医疗费679.21元、误工费8879.29元、护理费4978.9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0元、营养费240元、交通费3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20497.47元。
没撞上还要赔偿?苗某也觉得委屈,他说:“左转弯时打着转向灯、正常行驶,并没有撞住他,因此他的伤情与我无关。”
【判决】
老楚获得12938.91元赔偿
审判中,一种观点让法官犯了难:苗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苗某并没有撞到原告楚某,没有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侵权结果,即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讨论,老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苗某应该对老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老楚的部分赔偿要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苗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老楚医疗费679.21元、误工费8000元、护理费3739.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0元、营养费80元、交通费200元,共计12938.91元。
释法
苗某没有撞住老楚,却为何“中招”?老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时认为,苗某驾驶机动车,穿越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左转弯进入非机动车道,导致老楚为了躲避该机动车而摔倒,造成老楚受伤。
首先,苗某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的规定。其次,虽苗某所驾车辆并没有和老楚的电动车相撞,但苗某驾驶车辆违规导致老楚摔倒,老楚的摔倒与苗某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苗某应该对老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