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侨报》报道称,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里,平日常聚集着一群华人大妈,她们在音乐的伴奏下大跳集体舞或交谊舞,引来不堪音乐与噪声骚扰的周围居民的抗议与抱怨。不久前,华人舞蹈队在该公园排练时,附近居民多次报警,警员将领队王女士铐起来并开出传票,被控罪的理由是在公园里没理由地制造噪声。
这则新闻在国内立即引起诸多对广场舞的争议。在公园里唱卡拉OK、跳舞、做操本无可厚非,支持者赞其丰富了中老年人的生活,反对者则认为“音响声太大,吵得人心烦”,影响到了周边想清静生活的人。
@饿时候:求警察叔叔把我楼下广场上的那群大妈也带走吧!
@杜威发挥:不少跳广场舞的大妈大婶倚老卖老,只顾自己开心,完全不管是否影响了他人休息。
@王彤:在中国可行,到国外就属违法,这说明入乡随俗很重要。
@第三方还不快:也就是一群老年人跳跳舞而已,没必要上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