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烟标志下的垃圾桶内满是烟头 |
| 医院里,禁烟标志近在眼前,但仍有人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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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晚报记者走访时发现,在医院和饭店等公共场所,不少人“吞云吐雾”。早在两年前便公布的公共场所“禁烟令”似乎成了一纸空文,失去了该有的约束效力。
12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在市区一家医院看到,走廊的垃圾桶内还有未熄灭的烟头在冒烟,而垃圾桶上方就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在近30分钟的时间内,先后有4人来到此处吸烟。门诊大厅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表示,看到有人抽烟,他们会上前劝阻,但有些人并不听劝。
20时,一名叼着烟的男子正准备走进洛龙区政和路一家超市时,被安保人员拦下。安保人员表示,顾客必须将烟灭掉才能进去,因为超市里有很多易燃商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洛阳晚报记者发现,市区一些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对吸烟的人几乎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公共场所甚至看不到禁烟标志。涧西区珠江路上一饭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有禁止吸烟的规定,但为了不得罪客人,他们极少对顾客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网友“青梅”说:“一些人在公共场所吸烟,致使其他人被动吸二手烟,但不少人碍于面子,缺乏制止的勇气,使得吸烟的人无所顾忌。”市民王女士表示,应出台配合“禁烟”的相关惩罚措施,不能单靠人进行劝阻和道德约束。
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孙玉杰表示,公共场所禁烟需要每个人自律,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也是公民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