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管部门到河洛文化村小区拍照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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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种上了花草树木,建起了亭台楼阁,引起业主强烈不满。(详见16日洛阳晚报A08版《人造“空中花园”,咱洛阳也有不少》)
昨日,洛龙区城管部门介入调查此事,开发商称私建“空中花园”是自己所为,的确没有相关手续,但“空中花园”为全体业主共有,并非一人之地。
目前,楼顶“空中花园”工程已经停工,如果手续补办不通过,开发商承诺将自行拆除。
开发公司称“空中花园”是自己所建
楼顶“空中花园”到底是何方“高人”修建的?洛阳河洛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寇智敏说:“这是公司建的,但这是为全体业主建设的,不是个人行为。”
其实,因为楼顶私建“空中花园”缺少相关手续,市规划局已经在今年8月8日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写明“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拟罚款185472元”,告知书中称责令其立即停工,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寇智敏说:“这两份告知书一下发给我们,我们立马就停工了。”
如果补办手续不通过将自行拆除
“我们不知道盖‘空中花园’需要办理手续,所以就没办理。”寇智敏说,他们已经按照市规划局的要求,尽快办理手续,在手续办理完之前,绝对不会开工建设。
业主们是否真的能够享受到这两处“空中花园”?寇智敏说,他们会和业主沟通,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另外,如果规划部门的审批没有通过,他们也将对建筑自行拆除。面对规划部门的处罚决定,寇智敏表示,公司一定会全力配合各个部门的工作,愿意接受处罚。
城管部门将立案调查
昨日,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了河洛文化村小区,对该小区违规私建“空中花园”一事进行取证。该局负责人告诉洛阳晚报记者:“开发商称楼顶建筑部分为业主公用休闲部分,不属于个人私家花园,但是他们没有手续私自建设这是事实,我们取证之后,会尽快立案调查。”
该局负责人说,城管部门已经要求其到规划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另外,如果开发商不能履行“空中花园”为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承诺,他们也会对其强行拆除,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结果。下一步,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将对辖区内其他违建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