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健力宝金罐”案,巴塞罗那奥运会柔道冠军庄晓岩像秋菊一样上告,打了几乎两年的各种层级官司,她两次委托北京和广东的律师在健力宝公司所在地广东三水进行诉讼,但最终均败诉。
“金罐”竟然脱皮了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后,当时的健力宝公司以给予奥运冠军“健力宝金罐”作为奖励,并以此名义进行了宣传。
但是没想到的是,2011年8月,一直被庄晓岩视为纯金、保存在银行里的“金罐”却发生了表层脱落等问题,最终被鉴定为“包金”的镀金罐,只是一个“荣誉品”。这让庄晓岩大感意外,认为自己受到了近20年的感情欺骗,随后她去多家单位讨要说法,并委托律师将健力宝公司告上了法庭。
但是健力宝公司不同意和解,表示从未承诺“金罐”为纯金。庄晓岩的律师手中只有当时新闻媒体的几篇报道作为第三方佐证,而没有拿得出手的、证实“健力宝金罐”为纯金的保证书等有利的契约或者承诺。最终,庄晓岩的上诉以失败告终。
体育总局出面为“金罐”埋单
今年8月17日,庄晓岩再次来到北京,找有关部门反应,这是她上告后第三次来北京。据庄晓岩自己说,她随身还带了辽宁省体育局为她出具的情况说明等信函,并表示要去国家体育总局的信访部门讨说法。
当时,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待了她之后,劝庄晓岩先回沈阳等待消息。
8月22日,在庄晓岩家附近的一个咖啡厅,专程赶到沈阳的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沈志刚;柔道部部长、原来庄晓岩的教练熊凤山,以及现在庄晓岩所属的辽宁省体育局一位姓张的领导同志,一起约见了庄晓岩。
据庄晓岩回忆说:“这次领导们都专程来看我,让我心里很舒服。没想到熊部长从沈主任的包里还拿出了一个信封给我,我一看就知道是钱,最终是由国家出面给了我一个说法。多少我就不告诉外面了,不多,但是我觉得真是一片心,说明国家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老队员,我真的很感激。”
就此,庄晓岩的“健力宝金罐”案告一段落,但是这一事件是否还会有所波及目前尚难预料。“健力宝金罐”案出自中国体育营销的“黎明期”,当时的各种赞助方式、宣传合同还不正规,出现类似的争议在所难免。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相信事件的当事各方,也算是得到了一个合适的“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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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
巴塞罗那奥运会后,庄晓岩与其他奥运冠军一起获赠健力宝公司提供的金罐,当时赠与方称金罐为纯金足重200克。
● 2011年8月
庄晓岩意外地发现自己珍藏了近20年的金罐出现裂纹,经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镀金银罐。随后,爆出多名奥运冠军获赠的金罐或金大厦存在问题,如陈龙灿的金罐实为铜罐镀金,唐琳的金大厦为蜡质填充。
● 2011年11月16日
健力宝方面发表声明称:“因时隔久远,公司人事变动比较大,相关线索极少,调查过程进展缓慢……预计仍需一段时间才能有初步结果……对奥运冠军们表示歉意。”
● 2011年12月1日
健力宝公司以书面形式通报了“健力宝金罐”案的最新调查进展,称目前在事件中“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的行为”。
● 2012年7月31日 庄晓岩委托律师杨富壮前往广东,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
● 2012年9月12日
广东三水法院开庭审理“健力宝金罐”案,但未当庭宣判。10月,一审判决结束,由于三水市人民法院只部分认可庄晓岩提供的证据,因此这位奥运冠军在法庭败诉。
● 2013年3月
经过5个月的整理、等待,庄晓岩在增加的一名律师的帮助下,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最终,庄晓岩终审被判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