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瑞 见习记者 王雨
自9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将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及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详见本报8月27日B02版)此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一些网友在吐槽退票费变相涨价的同时,还想到了规避妙招。
算账:洛阳到西安的高铁票,退票可能要多花17.95元
新的梯次退票方案规定,在票面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退票的,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在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票的,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在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的,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
为此,记者算了一笔账:洛阳到西安的高铁二等座车票票价为119.5元。根据目前的退票方案,在开车前退票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为5.95元。而9月1日后,在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的,退票费不变;在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票的,退票费为11.95元;在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的,退票费为23.9元,比现在贵了17.95元。
支招:先改签再退票
针对该消息,有网友很快想出了应对招数——在开车前将车票改签到48小时后发车的车次,再办理退票。
按照网友的建议,原本需要支付票价20%的退票费则降至5%。
还有不少网友吐槽,既然退票费可以按“时”收费,那么,火车晚点能否梯次赔偿呢?
网友“兰州愚人”:旅客退票就扣钱,迟到车票直接作废。那么火车晚点时,铁路部门是否可以给旅客打折或免费呢?
网友“Bava_Mia_San_Mia”:站票也应该实行阶梯票价,不然怎么讲公平?
网友“行走在去往纳木错的路上”:铁路部门为提高运力实行梯级退票政策我们都能理解,其实百姓更关心火车的晚点问题,一旦晚点就没个准信,对于我们因晚点耽误的事,谁来理解?我们因晚点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除了吐槽,还有一些网友表示了理解。
网友“明媚阳光与蔚蓝海浪”:我赞同啊,以前出门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控制时间会买好几张车票,临行才退,确实会造成运力浪费。
网友“四海独行人”:不如禁止退票,将省出来的钱用来赔偿等待晚点列车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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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火车票退票费的规定
1997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规定,退票的手续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
2001年春运期间,原铁道部规定,旅客退票必须在开车前6小时内办理,退票费按票价的50%收取。
2005年年底,原铁道部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火车票退票费首次突破10元限制,统一按票价的20%收取手续费,四舍五入到元。
2011年,原铁道部规定,从2011年9月25日起,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票价的20%计收下调为按5%收取。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