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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地儿停车? “楼上”虚位以待
乱收费、乱停车严查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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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停车管理秩序集中提升月”活动启动
乱收费、乱停车严查没商量
□记者 韩铁栓 实习生 白银龙
    昨天,市停车办等部门召开停车管理工作推进会,决定自今天起至9月30日,在市区全面开展“停车管理秩序集中提升月”活动,对乱收费、 乱停车等行为予以集中治理。

    重点治理乱收费、 乱停车

    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百日会战”行动开展以来,机动车乱停乱放、个别停车管理收费人员乱收费等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治理。但市创建办和停车办在最近巡查中发现,在机动车停车和收费方面,不按“五统一”标准规范收费、机动车占压盲道或乱停乱放、个人及单位私圈乱占停车位现象还时有发生。

    “停车管理秩序集中提升月”活动期间,市停车办将会同市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组,对乱收费、不出具发票等停车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当场予以处罚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非法拦车收费行为将坚决打击。

    同时,对停车占压盲道或经营通道、不停进停车位或者不按方向线停车的行为也将进行集中整治,对情节严重者将当场在违停车辆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在媒体曝光。

    私自圈占停车位将被严查

    此次“停车管理秩序集中提升月”活动中,联合执法组将对市区私圈乱占停车位等行为进行清查和集中整治。会议强调,严禁在城市道路及两侧、公共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私圈乱占停车位;严禁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及两侧私自构筑和设置障碍栅栏,阻挡车辆正常通行,影响城市形象;严禁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在公共场所和道路及两侧私自施划停车位;严禁企事业单位或私人安排人员在公共场所和道路两侧强占停车位。对不听劝阻、不进行整改的,除将拆除、收缴管锥、路障等相关物品外,还将依据有关城市管理规定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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