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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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26岁,2005年12月入伍,现任市公安消防支队嵩县中队中队长助理。
当兵第一年,他在水带连接、百米障碍、长跑、短跑等单兵项目上样样全优,第二年便被任命为班长。
2009年6月,全市消防部队从优秀士官中公开选拔中队长助理,他一路过关斩将,担任嵩县中队中队长助理。
2011年6月24日夜,嵩县遭遇罕见的强对流天气,特大暴雨、冰雹导致县城多处发生洪涝灾害。接到县城伊河桥头被困群众报警后,李鹏和战友们火速赶赴现场,8名群众被困在距岸边50米的河滩上,水已至腰部。李鹏主动请缨,携带救生衣和绳索与战友们跳进洪水中,经过连续6趟艰难往返,将被困群众全部营救上岸。
此时,李鹏救援小组再次接到指令,县城新华停车场出现重大险情,100多名群众被洪水围困。李鹏与战友们迅速跳入齐腰深的洪水中,现场一片漆黑,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他们只能凭借头灯微弱的光线搜寻,最终艰难地将100多名被困群众安全救出。
准备撤离时,一名中年男子突然跑来说:“我朋友的孩子还在车库里。”李鹏在一名队员的协助下,蹚着齐胸口的水,终于将男孩安全送到岸上。
“我的战斗靴丢了……”他还没向指挥员说完,就昏倒在雨水中。官兵们急忙将李鹏送往医院抢救。据统计,当晚李鹏营救遇险群众达26人。
在日常生活中,他积极为贫困户、孤寡老人献爱心。在扑救嵩县纸房镇龙头村一民房火灾时,他得知该村一名80多岁的孤寡老人生活困难,归队后特意买来慰问品去看望。
2011年,李鹏听说嵩县贫困山区有几名高中毕业生上不起学,就掏出1万元,资助了两名贫困生。
近年,李鹏先后被省政府、市政府授予“抗洪抢险勇士”荣誉称号,被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河南青年五四奖章”,被洛阳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当选2011“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省2011年度“十大拥政爱民标兵”,2012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