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把女朋友给打了,我要自首,求求你们,一定要处理我。”1日19时许,重庆路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报警人希望民警赶快把他抓起来。这到底咋回事?
在武汉路附近一饭店门口,重庆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的张警官找到了满身酒味的报警人大伟(化名)。大伟嘟囔着,让民警处理他,但问其原因,大伟也说不清。
回到派出所,民警跟大伟的女朋友小萍(化名)取得了联系。原来,大伟和小萍都离过婚,小萍还带着一个女儿。几年前,两人经人介绍认识,之后便住在了一起,但二人经常打架。8月31日晚,小萍的脸被大伟打肿了,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当时,对二人感情感到绝望的小萍提出,让大伟支付3000元医疗费,但遭到后者拒绝。1日傍晚,喝了点酒后,大伟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张警官说,大伟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他想让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惩处,进而免予承担对小萍的赔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大伟行政拘留3日。此外,他仍要对小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