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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达才听取判决(新华社发)
新闻背景
2012年8月26日,包茂高速安塞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导致36人遇难。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的杨达才被拍到面带微笑出现在事故现场的照片并上网,受到公众质疑和抨击。随后这名“微笑局长”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牌手表的图片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发,他被网友称为“表哥”。
2012年9月21日,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 |
□中新网9月5日电
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5日上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达才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非法所得529万余元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杨达才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8月30日上午,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杨达才被诉受贿25万元,504万余元存款来源不明。
公诉方称,杨达才家庭财产为1177万余元,其中611万余元能够说清来源,504万余元无法证明来源。调查证据显示,杨达才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为一家公司从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申报甲级资质提供帮助,先后分3次收受贿赂25万元。检方对杨达才按照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经查明,杨家历年的收入主要可分为薪金、投资与礼金等。杨家4个成员历年工资收入为197万余元、婚丧嫁娶的礼金收入为65万元。杨家拥有房产4套,2套住房分别位于西安市与汉中市,杨达才支付104万余元房款;其中1套住房为儿子结婚时,亲家送给女儿的婚房;另1套住房为杨达才妻子的侄子高某所有,因孙子落户而转到杨达才妻子名下,但未支付房款。其他还有奖金,住房公积金,部分投资餐饮、农家乐的营业收入等。
在庭审中,法庭共传唤5名证人到庭,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证,被告人杨达才及其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达才所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针对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杨达才主动交代受贿25万元人民币是否属于自首情节,法庭表示不予认可。
延伸阅读
重庆不雅视频案二审开庭
□新华社重庆9月5日电(记者 朱薇)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肖烨、许社卿、严鹏等人敲诈勒索上诉案。重庆不雅视频案主犯肖烨当庭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其中主犯肖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许社卿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严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赵红霞、谭琳玲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缓刑。一审宣判后,肖烨、许社卿、严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赵红霞、谭琳玲等3名被告人未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肖烨当庭认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表示愿意继续退出赃款,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许社卿辩称其没有和肖烨共谋,虽然提供了官员通讯录,但对肖烨敲诈雷政富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对周天云的“捉奸”行为;且从未劝说赵红霞等人参与作案,对其行为也不知情。许社卿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严鹏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对是否构成犯罪请求二审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裁决,同时请求考虑其所起的作用,对其减轻处罚。
据了解,该案中3名原审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等因未上诉,依据现行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未传唤这3人到庭。
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