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
日前,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治理目标
1.经过5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2.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3.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治理措施
?减少污染物
1.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优化产业结构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加快技术改造
3.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调整能源结构
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严格环保准入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发挥市场作用
6.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调整完善价格、税收等方面的政策,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健全法律体系
7.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国家定期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建立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建立协作机制
8.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务院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预警体系
9.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制定完善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明确责任
10.明确各方责任,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具体措施包括
?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排名
计划的第七条还要求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实行环境信息公开。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到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PM2.5监测点。
?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到2015年,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