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通讯员 俞慧彬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故意降低缴存基数,职工可拨打电话64391292进行举报。昨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工作会议透露,我市将加大对这一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
应缴不缴企业将被罚款或强制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有许多企业职工尚没有享受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福利,该中心8月下旬曾给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下发了1400余份催缴通知单,30余家企业很快建立了公积金制度,还有170多家单位正在协调近期开户。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将重点对未开户企业进行清查。如果职工发现企业未给自己缴存公积金,可拨打64391292进行举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予以催缴。对于逾期仍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令限期办理、新闻媒体曝光、罚款,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缴存差额工资补,最后亏的是职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企业为了省钱,往往将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低,实际缴存基数远远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如果职工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进行举报。
该负责人介绍,如果企业未按照实际工资水平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而是将差额直接以工资的形式补给职工,很多职工觉得没什么,但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就会有明显差别,最后亏的还是职工自己。为此,该负责人为我们算了一笔账:
假设某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为4000元,即使按照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该职工月缴存额也应该为200元;但实际上该单位以月工资1500元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仅为75元。
假设该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总房款为40万元,那么按每月75元的缴存额计算,该职工只能贷款17.3万元;而按照每月200元的缴存额计算,就可贷款28万元,贷款额相差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