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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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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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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真情服务百姓 共建和谐家园 1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美丽洛阳我的家,半城山水半城花,大多居住于此的洛阳人会有这样赞誉。这不,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构建成的和谐家园,见证了洛阳城市的变迁和发展,见证了百姓居住的改善和提升。住房连着你我他,温馨和谐靠大家,作为我市住房的行政主管单位,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坚持以人为本,大力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切身问题,努力为群众创造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

    今日起,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特在本报开辟“真情服务百姓,共建和谐家园”专栏,解答和购房百姓、房产企业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架起沟通的桥梁,用爱心和真情,用努力和责任,同广大读者一起,共建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

    虽然我市众多低收入家庭已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带来的实惠,但还有不少低收入困难家庭也很想租住廉租房,可不知道手续该怎么办?就此,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详细解答了有关保障性住房的热点问题。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构成。目前,我市出租的保障房有两种,一种是廉租住房,一种是公共租赁住房,均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

    问题一: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答: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须具备条件:具有洛阳市城市居民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930元以下。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分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按季发放,人均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17平方米,实行差面积保障;每月每平方米7元;最低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每人每月不足30元的按30元补贴)。实物配租保障由政府提供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按租金标准交租,平均每月0.85元/平方米。

    例如:家有2口人,没有住房申请租赁补贴,每人每月可领到119元;家有2口人,有15平方米住房,应补贴19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7元,每人每月可领到补贴76.5元;家有2口人,有30平方米住房,据保障标准差2平方米,每人每月可领到补贴30元。以上补贴都是每季度发放1次。

    申请廉租住房须填写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及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等。

    问题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三类人群: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就业无房职工;三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城市区常住户口;城市区无住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1.5倍。

    申请所需资料:1.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填写《洛阳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4.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具有城市区常住户口;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下学历;毕业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城市区无住房;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2倍。

    申请所需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2.劳动合同;3.学历证明;4.住房状况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2倍;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所需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2.劳动合同;3.社会保险交纳证明4.收入证明;5.住房状况证明。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单位对受理的保障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汇总,连同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担保书等资料一并上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问题三: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答: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坚持略低于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的原则,大概为6元/m2~10元/m2,具体可以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lyzbj.com)查询。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户要及时退出保障。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对照上述标准,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相应保障。

    目前,我市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建设中,达到入住条件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会在媒体上公布,通过电话通知保障家庭。届时申请人可以自愿到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名,在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公开抽号,进行实物配租,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朋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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