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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已画好 如何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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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饼”已画好 如何充“饥”?
南京一90高龄老人申请“以房养老”3年未果,最终因病进养老院
张启韻老人在社区老年照料中心
    □据 《扬子晚报》

    最近,全国都在热议即将推出的“以房养老”倒按揭模式,而该举措因各种原因在各地试点并不成功。

    《扬子晚报》3年前独家报道的南京第一位提出“以房养老”申请的老人张启韻(韵的繁体字),已届90高龄且身患多种疾病,最终没能实现“以房养老”,目前不得不住进新街口街道香铺营社区老年照料中心。

    现实案例

    老太太申请“以房养老”3年仍未成功

    “她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本不能进入以民政救助对象为主的社区老年照料中心,但因我们没能把她的房产抵押变现,她有很多意见和不满。”说这话的,是香铺营社区老年照料中心负责人邵牙妹。张启韻住在附近如意里8号,有套产权房,两个儿女和丈夫因病早逝,只有一个远在徐州的侄子。她的退休工资目前有2300多元,超过城市低保及边缘户救助标准,但因身患多种老年病,以致因病变穷,养老一直在低水平的档次上。几年前,看到国内外相关把房产进行抵押的报道,她向新街口街道和香铺营社区提出,能否在政府部门的帮助和监管下,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每月获得一些现金,等自己百年之后,再把余下的钱款支付给侄子。

    扬子晚报记者当年就曾与街道及社区的负责人一道,对她的这一申请做了“市场走访”。香铺营一家房产中介当时上门评估了她的房子,值40多万元,但对于怎样支付却不肯表态。

    该房产中介老总对记者说:市场没有先例,老人能活到多少岁我不知道,付多了企业亏损,付少了老人喊冤。而她希望街道和社区帮自己做主,社区也很想帮她,但因后续监管责任很难厘清,最终“望房兴叹”。

    3年后的今天,她已经90高龄,今年夏季多病齐发,坚决要求住进本来为低保和三无老人办的社区老年照料中心,而她的身体需要全护理,由于没能满足老人的要求,街道派了大学生社工义务照料她,每月花掉1600元的生活费用外,住院治病的自费部分就显得捉襟见肘。而她唯一的财产、那套房屋也就一直闲置着。

    相关链接

    【以房养老】

    日前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通过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以房养老”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

    【网民声音】

    南京一名曾亲历当年试水“以房养老”的市民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不会为父母选择这种方式养老,因为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万一中间老人去世了,保险怎么解决?还有这70年产权的规定,人活着,钱没了,该怎么办?”

    有网友说:“30岁按揭30年买房子,60岁还完房贷退休。要么去打工养活自己,要么把房子押给银行领钱,辛苦一辈子,就给银行打工了。”另外,有人提出:“若要‘以房养老’,那参加社保干吗?”

    延伸阅读

    难在哪里?

    缺政策配套,金融机构怕吃亏不敢接手

    其实南京早在多年前就有机构或企业在构思酝酿“以房养老”,2007年11月16日,《扬子晚报》以《房产变现时会不会吃亏?南京“以房养老”遇冷》为题,报道了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当年5月曾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联合推出“机构综合保险服务方案”,指的就是房产倒按揭变现补充养老。这在全国也是一次尝试。

    然而直到当年年底,全市没有一位老人真正践行,该协会钱国亮会长告诉记者:除去半数以上老人持有“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一些老人是担心“房产变现时我会不会吃亏”?保险公司也不敢高调推广这一新的险种,它担心的是房价涨了好说,跌了怎么办?!还有一家大型股份制银行也推出“以房养老”倒按揭模式,但它的门槛很多:老人须有两套房产、房产变现时打六折、倒按揭的最长年限为20年……结果,高门槛和种种限制让有需要的老人不敢动房子的主意。这导致如今南京市有不少十分迫切需求的拮据老人,在“以房养老”这美妙的画饼前无奈地止步。

    如何破解?

    专家称谁来运营是政策实施的关键

    南京市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顾玉娥认为,“以房养老”依然是当下养老模式中的一个补充,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各不相同,不会成为老人选择的主流养老方式,而相对集中于没有子女(或子女在国外读书需要用钱)的、高龄独居的以及那些儿女少尽赡养义务的贫困老人。“欧美国家做得早,与当地的养老制度、高额遗产继承税以及房产属于私有有关。”她介绍,目前中国各地的养老仍以居家养老为主,“以房养老”将是对上述少部分老人更高质量养老的一个补充。她介绍,前些年有的城市推出此举,多是市场行为,属于理财或保险类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企业必定会保证自己的利益。政府部门推动,也缺少政策和法律依据。

    “今年年底国家出台的操作细则,将从政策和法律层面保障老人的利益,因此它有别于以往的理财产品,而是作为养老保障新政。” 顾玉娥表示,政府出面意味着责任与风险并担,既不让企业吃亏,更不让老人喊冤,实现收益与风险的最后平衡。但她对于未来的细则也有所担心,比如房产产权归属与老人子女产生的矛盾如何处理?承担这项任务的运作方究竟是保险企业、银行企业,抑或是与欧美一样有着公益理念的社会企业或非营利组织,还是政府部门自身?专家称,谁来运营应是政策得以实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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