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今年第二批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并将于10月15日截止。凡在2012年12月1日—2013年8月31日投资我市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并形成资产1000万元(含)以上的,均可按规定进行申报。
其中,实际到位资金并形成资产1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50万元,上不封顶(已获得支持的不能重复申报)。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和支持境外、省外资本投资我市公益事业,促进洛阳经济文化发展,我市从2011年起开始实行这项奖励政策,今年已是第三年。该负责人说,凡境外、省外资本投资到我市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教育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且资金实际到位并形成固定资产10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不计算在内),均可在10月15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报送洛阳市商务局(新区党政大楼821房间),同时将河南省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可从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lysswj.gov.cn/下载专区下载)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lygck512@163.com邮箱,待市商务局初审后,上报省商务局报批。
申报时,申报企业除了要提供投资资金来源及投资人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投资协议、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投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和投资资金额度证明材料,新建医疗机构的还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创办学校等教育设施的要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供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咨询电话:市商务局63936861,市财政局63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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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
1.投资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公益性文化设施。
2.兴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福利院等机构。
3.兴办各类医疗机构。
4.投资兴办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建设培训、实训基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