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从去年10月起,郑州一个引发争议的任务指标被层层下发到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医务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其人数不得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这意味着至少要在1000个人中找到2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若完不成任务,会面临扣分与督导。(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有了2‰的硬性规定,“寻找精神病”就成了一件并不幽默的正经工作。应该说,筛查本身是件好事,只是,实事求是的筛查非要目标先行,难免弄成一场闹剧。
当然,这个任务指标并非地方部门无中生有:原卫生部2012年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提出“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执行,但考核标准中还是明确:按2012年~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3‰、3.5‰、4‰的要求,每少0.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分、3分、2分。两相比对,郑州的落地指标已够“柔和”。
参照先前的普查结果拟定大概目标,也不算多荒唐。问题是:一者,患者数量多寡是个客观数据,且呈动态变化。没筛查就弄出目标来考核确实不妥。二者,用地方卫生部门的话说,“事实上,我们规定需要查出的精神病人数比上面规定的要少”。换言之,地方部门对考核数字要么不以为然,要么有苦难言,只是,这么多年来,地方部门何以在程序上对此考核方案“毫无异议”?三者,当目标被层层分解后,社区医务工作者怨声载道,只是,不满为何找不到反馈的出口?
公共决策者不是神仙,试错或者犯错都不稀奇。耐人寻味的是,在这种荒诞的摊派指标中,见不到任何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痕迹,自上而下均一团和气地遵从,明知任务是皇帝的新衣,仍要人格分裂地边遵从,边腹诽。
同时,制度设计的纠错能力几乎为零,明知有待商榷,却不闻不问,不言不语,放任错误决策伤害公共利益。在这个诡异的链条上,不见反思、不见互动、不见监督,见到的是都把红头文件当笑话的态度。
我们常问荒唐目标是谁定的,怎么定的,却很少问另一个问题,这些离奇的摊派指标又是怎样被执行下去的。如果决策与执行、决策与监督“合穿一条裤子”,行政绩效如何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好在改革的秋风清冽扑面,“寻找精神病”的故事告诉我们:简政放权很重要,激活行政链条上“和而不同”的功能,同样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