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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商务部拟规定公共浴室禁止艾滋病患者入浴引争议
顾客莫非要先体检再泡澡?
□据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正试图将所有性病、艾滋病患者杜绝在公共浴室门外,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包括公共浴室、足浴温泉及SPA中心,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及传染性疾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沐浴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并整改不力的,可被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该意见稿一经公布,立即引发业内人士和公众的热议。

    针对此话题,新浪微博发起了一项万人网络调查。目前的结果显示,有72.2%的人支持这项规定,21.8%表示反对,其他人则选择了“不好说”。

    “我不歧视性疾病患者,但是以防万一,还是支持这个规定。”在珠海一家中学工作的李女士说。她认为,那些身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在去公共洗浴场所前,也应该考虑是否会给周围的人带来风险。

    “虽然动机是出于保护公共健康,但是这项规定对于艾滋病人有明显的歧视之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

    他认为,中国大众对艾滋病本就讳莫如深,国家部门出台这样的规章更是在明文提醒大家“艾滋病患者跟我们不一样”,会加剧公众对他们的误解和歧视。

    很多人认为,这项规定没有可行性,根本不会起到禁止上述疾病患者“入公浴”的作用。

    “谁有病谁没病这哪能知道,我们不可能让顾客先做个体检再消费吧。”北京一家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在更衣室发现客人有比较明显的皮肤病,我们会予以劝阻。若该《办法》正式出台,我们也会想办法执行起来,比如检查健康证等。

    一名匿名的艾滋病患者告诉记者,就算门口贴着告示说不让艾滋病群体入内,该洗澡的还是得去洗。

    国内知名艾滋病干预专家、马丁奖得主张北川说,科研结果表明,公共浴室的水是绝对不可能传播艾滋病的。“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概率大小的讨论,HIV的传播是需要含有HIV一定浓度的鲜血和他人的新鲜伤口直接接触,才可能实现。”

    他认为,《办法》的规定是不合适的,会强化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歧视。“如果HIV阳性者不能去公共沐浴场所,难道商务部及其下属单位要为他们专设浴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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