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0月18日专电(记者 黄安琪)
一对80后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婴儿卖给他人。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据悉,滕某和张某都是80后,婚后待业家中,靠两边父母的接济勉强度日。婚后不久,夫妻二人就有了第一个孩子。第二年,张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决定生下二胎。今年,张某再一次“意外”怀孕,他们坚持生下了第三个孩子。
今年6月,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且得到网民回应。
据张某自述,发现第三次怀有身孕后,并未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而是任其发展。由于贫乏的物质条件很难改变,他们又希望孩子将来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于是决定将其送给家境较好且无子嗣的家庭抚养。
但检察官查验了张某发布的贴子内容,发现张某几乎每一次都会将婴儿以“三万”“五万”明码标价。更为确凿的是,检察官通过核对银行转账信息,确定收养孩子的当事人付款时间与交接时间为同一天。
此外,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张某的信用卡账单明细来看,当他们得到拐卖费用后,便立刻上网淘宝,购买高端智能手机、高端球鞋等物品,很快就将数万元挥霍一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据此,承办检察机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来认定该案,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