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村民孟福贵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院对17人做出一审判决。今年9月,此案由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庭审时,死者家属孟建伟发现两份由晋源区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公函。(10月22日《新京报》)
强拆打人致死,基于其恶劣程度与恶性影响,依“罪刑法定”原则,本就该重典严惩。而今,涉事区政府请求“考虑疑犯方的减刑诉求”,只替单方说话,却未虑及受害方利益,求情意图不言自明。更何况,政府逾越正当程序,给法院发函,涉嫌以行政干预司法。
政府“发函求情”,是角色越位。而要实现个案正义,亟须政府、法院各方遵循规则、恪守本分,避免在你侬我侬、暧昧不清中忘了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