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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引凤入洛,最高奖100万元
企业贡献突出,最高奖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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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0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引荐境内外客商投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红娘”引凤入洛,最高奖100万元
企业贡献突出,最高奖200万元
□记者 韩铁栓 孙自豪
    核心提示

    近日,我市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外来客商投资我市重点产业项目,研发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引荐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设立总部、法人公司、产品研发中心的“红娘”,最高奖励100万元;企业贡献突出,最高奖200万元。

    1    对困难企业 按下限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补充意见》,提出将从项目建设、科技创新、拓展市场、企业减负、要素保障、优化环境等方面对我市企业发展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在科技创新方面,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6%给予奖励。对于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照该产品新增增值税形成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

    为减轻企业负担,对市政府认定的困难企业,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幅度内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率;城市公用附加费先征后返;污水处理费也可延缓半年缴纳。

    2    “安静生产日”期间 原则上不对企业进行检查

    在出台招商引资激励措施和支持企业发展意见的同时,我市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规定,每月1日至25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日”。在此期间,除相关安全检查、环保检查、税收征管和政法机关查处案件外,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确需检查的应履行备案手续。同时,严格落实“轻微违法不罚款、罚款收费从低、罚款收费备案”等有关规定,坚决纠正“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评比”等现象。对办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轻诺寡信、言而无信以及“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强开放招商的意见》提出,要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零障碍”服务,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两不见面”全程代办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对办事人员工作效能低下、故意刁难、违反程序、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一经查实,即调离工作岗位。

    3    设置5个奖项 重奖贡献突出企业

    另外,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洛阳市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办法》设置了经济效益突出贡献奖、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奖、创新能力突出贡献奖、质量品牌突出贡献奖和上市融资突出贡献奖5个奖项,奖励额度最高为200万元。

    经济效益突出贡献奖

    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实现利税增速必须超过全市平均增速。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为5个类别,每类选取前3名,共设15个奖励名额。以极大值为基准进行标准化处理的计分办法,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实现利税增速两项指标按照各占50%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总分相同时,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较高者排名靠前。奖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其中,基期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企业,选取前3名。按名次对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80万元、160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30万元、28万元、26万元。基期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的企业,选取前3名。按名次对企业分别奖励60万元、55万元、50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8万元。

    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奖

    该奖项按固定资产年度计划投资额划分3个类别,第1类取前5名,第2类取前3名,第3类取前2名,共设10个奖励名额。投资比例相同时,完成投资额较高者排名靠前。如,对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重大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比例达50%以上的,选取前5名。按名次对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140万元、130万元、120万元、110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30万元、28万元、26万元、24万元、22万元。

    创新能力突出贡献奖

    国家、省、市新认定或批准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所在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获得国家评价优秀、良好的,对所在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获得省级评价优秀、良好的,对所在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质量品牌突出贡献奖

    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对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200万元、10万元;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对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100万元、5万元;获得省长、市长质量奖的,对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100万元、3万元。

    上市融资突出贡献奖

    上市前——通过河南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待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其首发申请材料后,对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30万元、3万元。

    成功上市——企业在国内外正式获准发行股票后,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对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120万元、10万元;在国内中小板上市的,对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80万元、5万元;在创业板上市的,对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50万元、3万元。同时,新三板挂牌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30万元、3万元。

    再融资——已上市企业首次以配股或增发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照投入我市实际募集资金的1‰,0.1‰奖励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最高限额分别为50万元、10万元。此外,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投资于我市的,按不超过实际发行金额的0.5‰、0.05‰奖励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最高限额分别为10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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