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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胡万林曾有许多追随者,这是其在外地的照片
(本报记者翻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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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微博中所发布的饮用“五味汤”场景,经证实跟本案没有直接关系 | |
微博:多张疑似“医疗培训”照片引猜测
10月7日,距云阳死去已经一个多月。当天,新浪微博一用户发微博称:胡万林首先诱骗人们吃大量的雪糕、大蒜,美其名曰“人工造气”,然后骗人们用大可乐瓶、锅、盆等工具大量地喝他自制的药物,请问药有这么吃的吗?云阳就是受他的诱骗导致死亡的。
洛阳晚报记者查看该微博注册资料得知,该博主是漯河市人,就读于郑州某大学,其注册资料与个人信息,与云阳身份信息极其相似,该微博内容大多涉及云阳死亡一事,还附有9张照片。除两张为一受伤男子照片外,其他多为一些男女在室内吃冰棍、拿可乐瓶子喝东西等截图。其中,部分截图下方显示的网友留言时间,最早的可追溯到今年6月份。
此类附带有网友留言时间、疑似胡万林“医疗培训”照片引发一些网友猜测:难道案发前,胡万林等人就曾在新安县办过“医疗培训”?
昨日下午,洛阳晚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云阳父母的代理律师张伟。张伟说,该微博是云阳去世后,他的堂兄以其名义注册的微博,以此发布一些与云阳案有关的情况。
张伟说,微博附带照片中只有两张是云阳照片,其他照片均不是新安县案发现场情形,是云阳堂兄从网上找到的有关胡万林在其他地方“医疗培训”照片,跟本案没有直接关系。
“我们认为胡万林等人的犯罪行为属于间接致人死亡。胡万林曾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司法机关判刑,他曾用芒硝致人死亡,在明知使用芒硝可能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使用这种物品。”张伟认为,胡万林在没有行医资质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还向部分人员收取1万元费用,这种行为还构成了诈骗。
张伟说,他们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让胡万林等人受到应有惩罚。待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他们还将依法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医学专家详解芒硝
何为芒硝?市第二中医院临床中药室赵主任说,芒硝是硫酸盐类矿物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其主要成分是硫酸钠,白色晶体,看起来有点像食盐。盐湖、盐泉和干盐湖是形成芒硝的主要地方,风化之后失去结晶水,称为玄明粉。
“芒硝在中医上使用已有两千年历史,张仲景所用的大承气汤药方中,就使用了芒硝。”赵主任说,芒硝咸、苦、寒,中医上有泻下通便、润燥软坚、清火消肿等功用,内服可用于治疗腹满胀痛、大便燥结、肠痈肿痛等,外用可治疗乳痈、痔疮肿痛。内服用量一般在6克到12克,但体虚患者、水肿患者及孕妇慎用,外用可根据医嘱适量使用。
市第一中医院国家重点专科周围血管病科主任何春红说,芒硝在外科临床上多热敷外用,治疗乳腺炎、肿胀、淋巴水肿等疾病。“芒硝内服可治疗便秘,但必须在国家规定剂量内使用。”何春红说,如果过量使用会引起腹泻,超剂量内服还可造成体内电解质紊乱、脱水等。
有人超量内服芒硝后,为何需大量饮水?赵主任解释说,芒硝内服后,其分解出的硫酸根离子不易被肠黏膜吸收,存留于肠内形成高渗溶液,使肠内水分增加,引起机械刺激,促进肠蠕动。一旦过浓溶液到达十二指肠,可引起幽门痉挛,从而延迟药物从胃中排空,同时可将组织中的水分吸入肠管,故服用时应饮大量的水以稀释,服后4到6个小时会发生泻下作用,排出流体粪便。需要注意的是,大量使用芒硝会导致脱水、体内电解质失衡,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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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万林
1949年12月12日出生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联合村。
1974年,因反革命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
1980年,胡万林被免于刑事处分,出狱后以贩卖虫草谋生。
1982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1994年,服刑期间的胡万林开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团中医门诊部行医。
1996年,因为经手治疗过的患者中先后有13人死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求胡立即停止非法行医。
1997年,胡万林被宣告无罪释放,出狱后的胡万林在陕西长安县太乙宫镇开办终南山医院。因经其治疗过的患者中有人死亡,医院被取缔。
1999年,胡万林因涉嫌非法行医被商丘警方正式宣布逮捕。
2000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