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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奶粉不得在国内分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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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打印】  
洋奶粉不得在国内分装销售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严惩以委托、贴牌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据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10月29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部关乎千家万户的重要法律修订有哪些看点?记者请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进行了梳理。

    1    网售食品“持证”上岗

    有问题电商将担责

    此次,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关于网购食品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业内人士表示,“无照经营”是网购食品安全的突出隐患。不少网站平台不审核商户的资质,网络食品商户准入门槛很低,质量也因此良莠不齐。修订草案做出的规定,要求电商平台加强对商户的审核,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2    专门增加条款 强化婴幼儿食品监管

    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是说,中国市场上的部分洋奶粉存在贴牌、分装、造假等问题。一名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不法企业从新西兰等国家进口大包装乳粉到国内进行分装,其间可能出现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生产条件不过关等问题,影响奶粉质量。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修订草案专门新增条款,规定:“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修订草案同时规定,如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食品到国内分装出售,将堵住类似美素丽儿用国外过期奶粉换新装出售等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曹明是说,随着委托、贴牌、分装行为被制止,检验检疫要求提高,假洋奶粉横行的乱象有望终结。

    3    加重处罚 违法获刑者或将“终身禁入”

    违法成本较低,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此次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还包括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财产处罚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倍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倍至三十倍。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金泰廙指出,“终身禁入”可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一些有前科的人“换马甲重来”。

    4    强制企业保险

    为食品加上一把“安全锁”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业内专家表示,即使再严格监管,食品厂商的经营风险和经营事故并非能绝对避免。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既可以为食品厂商加一把“安全锁”,保障消费者在发生事故时得到应有赔偿,分散食品企业的经营风险,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郝立晓则表示,食品强制险实际操作起来很有难度,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是食品行业的主体,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也最大,但这一部分企业由于生产成本低、手续不齐全、经营场所不固定等原因,完全纳入保险很难。

    “食品行业的监管,最好的办法应该问消费者需要什么,而不是想着补救措施。食品强制保险就像汽车的安全气囊,它是必须的,但大家都不希望用上。”郝立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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