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才坤当庭展示“喊冤”背心(网络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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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深圳市中院对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原民警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才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才坤当庭表示上诉,并展示“喊冤”背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某陆与其老乡班某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被告人李才坤对他们进行审讯。李才坤在审讯班某陆时,认为其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警方叫板,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将班某陆开枪击毙的想法。
2012年7月1日19时许,李才坤在街边找到为做假证揽生意的黄某某,并要求黄某某报假案配合其抓一个人。李才坤返回派出所,告知班某陆可离开,并驾车搭载班某陆行至爱南路附近。随后,李才坤要求班某陆下车在指定地方等他,后又打电话通知黄某某报假案。黄某某依照李才坤指示打电话报警,称其金戒指被抢。李才坤找到班某陆,假装与其商量事情,然后开枪打死他,并伪造了班某陆持刀抢劫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