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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伟林 | |
□新华社记者
陈文广 谭剑 史卫燕
6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在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冯伟林被控10年涉案4000余万元。
在冯伟林主政湖南高速的数年时间里,湖南高速公路项目不断上马,投资数以千亿元计,其发展也从过去的“落后”水平跃居全国前列。其间,冯伟林呈现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俨然是湖南高速公路发展的“功臣”。而冯在各种场合宣称的“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这一廉政格言,曾在湖南高速系统广为传播。
直至2011年8月,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已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冯伟林进行立案调查,冯伟林的“双面人生”才告终结。
1 10年受贿170多次 ,检方案卷材料多达120册
现年50岁的冯伟林系湖南湘潭人,自2001年开始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长。2004年,在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长杨志达“落马”后,冯伟林开始主持湖南高管局工作,2008年开始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局长。
在6日的庭审现场,冯伟林已全然没有昔日的意气风发,冯伟林的妹妹冯霞和妻子易杏玲也一同出庭受审,两人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和湖南省高管局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非法干预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和服务区经营权等项目招投标,不经过集体研究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利用过节、旅游、生日、搬家等名义,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据了解,因受贿次数多、涉及人员广、涉案金额大,检方随案移送的案卷材料多达120册,同步录像光盘多达165张。
2 揭秘三大权力寻租路径
根据检方指控,记者发现,冯伟林的一个“招呼”竟然能够换来千万元的贿赂回报,而其家人以及核心圈下属也俨然成了冯伟林的代言人和受贿通道。
——寻租路径一:通过打招呼对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等项目招投标施加影响,换取回报。
检方指控,2008年下半年,王某与冯伟林弟弟冯冠乔共谋请冯伟林帮忙在湖南高速公路承揽工程,冯冠乔负责向冯伟林转达请托,不参与施工,但分一半的利润。2008年至2009年,冯伟林多次接受王某请托和冯冠乔转达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向多条高速公路业主负责人打招呼,并将王某提供的串标单位名单交给他们,帮助请托人所协商的公司投中数个工程,使其获得9.83亿元工程合同。冯伟林伙同冯冠乔由此实际获得1500万元的好处。
——寻租路径二: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换取回报。
检方指控:2001年年底,冯伟林接受彭某的请托,向高管局下属打招呼,确定彭某控制的公司为湖南省高管局经济适用房的空调主机供应商;2002年8月,冯伟林帮助彭某承接了高管局原办公楼的空调冷却塔改造业务;2008年9月,冯伟林接受彭某请托,帮助其承接部分公路临时供电工程……作为回报,彭某先后送给冯伟林和易杏玲款物折合数十万元。
——寻租路径三:通过人事调动、任免,培植“亲信”,接受被提拔者的回报。
检方指控:湖南高管局下属的衡枣公司的周某多次向易杏玲提出请托,希望冯伟林能在其职级提拔方面予以关照。2005年至2009年,冯伟林先后授意局人事局向党委会提名,并在会上推荐周某担任长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经理等职务。冯伟林、易杏玲由此获得周某折合人民币数十万元的回报。周某则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冯伟林满足其他请托人的工程围标行为。
在检方的指控中,这样的“操作”比比皆是。但凡逢年过节、出游考察甚至老屋翻修,都是冯伟林等人收受贿赂的机会。
法庭上,冯伟林对起诉书指控的绝大部分内容予以承认,但表示冯冠乔等收受的大部分贿赂款,自己事先并不知情,自己也未明确向请托方索取钱财。而对于一些行贿人在逢年过节时送的礼物和钱财,冯伟林则辩解称是“人情往来”。
3 一年之内开工高速十多条,
给谁干往往就是冯一句话
熟悉冯伟林的人说,出身寒门的冯平素十分低调,并非一个“弄权”的人,相反,对文学十分热衷,喜欢和文人雅客打交道。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沦为巨贪?
参与调查冯伟林案的一位湖南省纪委干部说,自冯伟林升任湖南省高管局一把手后,他的权力也因身份的变化而跃入了另一个层次。冯的任期内正是湖南高速大发展时期,一年之内开工高速十多条。哪个标段给谁干,往往就是冯一个人说了算。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说,在高速公路招标、投资建设以及运营过程中,湖南高管局兼任业主、部门管理者、政策制定者等多重角色,“可以说,冯伟林权力炙手可热之时,他的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制造一个千万富翁。在这种情况下,换了谁来当局长,都很难避免在权力的诱惑下变异”。
相关链接
冯伟林的前任已获无期徒刑
□据 《法制日报》
2004年10月18日晚,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被双规。与杨志达同时被双规的还有:当时湖南省高管局工程处和纪检处两部门的负责人、湖南潭邵(湘潭—邵阳)高速公司原负责人夫妇等。
经调查,杨志达在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拨付工程款、发放工程补偿金及工作调动、提拔任职等方面,收受贿赂财物折合人民币295万元,还有折合人民币26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随后,杨志达被判处无期徒刑。
冯伟林曾自称有清官情结
□据 《中国经济周刊》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公则不敢慢,廉则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2005年10月,在冯伟林的办公室,他转动老板椅,指着背后墙壁上的这幅墨迹,略带微笑地对本刊记者说:“这个,出自《清稗·官箴》,算是(我的)一种情结吧。”冯伟林的另一身份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长于写历史散文,其作品明显表达出对儒家最高人生理想——“三不朽”(即立德、立言、立功)的向往。
对于“老板”(高管局部分人对冯伟林的称呼)的如今结果,有人唏嘘不已,连连摇头称“太可惜”;另有人不屑一顾:“自当上局长后,(冯伟林)心态越发膨胀,他很受用属下与工程商‘排长龙’被自己接见的感觉,有时,自己单位里处级以上干部候上个把星期还得不到‘觐见’,不出事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