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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网络图片)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与已婚女子签“包养协议”被曝光,
11月15日,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在网上回应称,他们已对网帖所反映的内容进行立案调查,并于11月4日免去了该局长的职务。
“协议书”列6点要求
11月3日,有人在国内多家网站上发帖称,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与一名在娱乐城谋生的女子有“包养关系”,并贴出一纸协议书。
网帖中被曝光的局长叫陶毅,贵港市人;与陶毅有纠葛的涉事女子叫樊某萍,家住广东省连州市。该女子现在南宁打工。
2012年6月,樊某萍到贵港市一家娱乐城做红酒促销生意,于当月中旬认识陶毅。随着交往的深入,陶毅表示喜欢她,答应包养她,并让她跟丈夫离婚。陶毅为表示对樊某萍的真心,写下了协议书。
在樊某萍出示的这份协议书复印件上,有6点要求:1.男女双方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2.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3.男女双方若发生矛盾,以书面形式分手;4.若违反第一点,则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5.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家庭,否则按规定处罚;6.男方应照顾女方的生活,金钱双方协商。
“协议书”上有双方的签名,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
涉事局长已被免职
11月15日上午,在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天涯论坛等知名网站上,出现一个落款为“港南地税”的网文,标题为《关于网帖“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包养情人”的回应》。
该网文称:“近期,多家网站出现‘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包养情人’的网贴(帖)后,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及时关注、高度重视,对网贴(帖)反映的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3年11月4日免去陶毅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的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