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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
(新华社发) | |
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探索实行官邸制”。一直主张实行官邸制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因在不同地区、部门任职,当前出现了一些官员占有多套住房现象,实行官邸制可以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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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官邸制
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在任期内提供的居所。其中典型的代表包括美国总统的白宫、法国总统的爱丽舍宫和英国首相的唐宁街10号等。官邸制,简单说来,就是国家官员的住房制度,已在国外实施多年。
美国
几乎所有的州都有专门的官邸,供州长及其家庭使用。这些官邸不仅是每个州州长家庭的主要居所,也是当地面向全国的一个门户。
加拿大
政府除了为总理、国家机构负责人等准备官邸,还为各个区域的长官、外国驻加拿大大使以及来访的国外政要提供官邸。
德国
实行官邸制的对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级公务人员,包括总理和联邦政府各部部长。除总理必须居住官邸外,各部部长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印度
政府为国家官员在全国设立了30多个官邸,这些官邸中大多居住过多位地方领导人。
各国实行官邸制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灵活性不一,但也具有几大共性:一、官员对官邸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二、任职期间入住,卸任后搬出;三、官邸基本由国家所有,或由国家租用,按照规定配置内部设施,费用由国家承担。另外,很多国家规定官员住房、薪酬等待遇必须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