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在哪个时代都不过时。
古人说:“人无信不立。”当今社会,“诚信”二字依然值千金。
有了诚信,才能交到推心置腹的朋友;有了诚信,才能做成问心无愧的买卖;有了诚信,才能成为受人尊敬的人;有了诚信,才有和谐融洽的社会环境……
后天,也就是11月22日,我市将迎来第7个诚信日。“11·22诚信日”——这个特殊的纪念日,由我市于2007年11月22日在全国率先发起,取意“一是一,二是二”,倡导做人做事要讲诚信。
在诚信日来临之际,《洛阳晚报》将开设《洛“诚”之美》栏目,讲述您所遇到的令人感动、让人温暖的诚信故事,传递诚信正能量。
如果在您的身边,有一诺千金、拾金不昧的好人;或者在您的小区里,有为家庭成员十几年如一日真诚付出、勇于承担责任的事迹;或者您在平日的生活中,发现有诚实不欺、珍视信誉胜过经济利益的良心商家,都请致电66778866和13663887547,或私信洛阳晚报新浪官方微博。
让您念念不忘的人也许很平凡、事可能也很普通,只要闪耀诚信的品格光辉,通过我们的努力,相信能让更多人感动、称颂和效仿。
来吧,和我们一起发现洛“诚”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