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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鲁向东受贿案。经审理查明,鲁向东于2003年至2011年2月,利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孙某、其妻子王某收受他人贿赂款物6起,价值2500万余元。
根据鲁向东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鲁向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