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市优化办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聘任和动员会上,来自我市各县(市)、区的50名热心人士,成为我市首批兼职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他们由市优化办聘请,包括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工作者等。
市优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相关规定,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团组织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涉企执法行为、服务行为及其他公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了解、反映和传递涉企的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四乱”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行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监督员有权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有关被监督单位的执法、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制度的建议,并经市优化办研究决定后监督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