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经济参考报》
一方面是“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另一方面是医保基金“钱多到花不出去”,医保基金的管理正面临效率难题。
到2012年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近日在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六次年会上表示,到2012年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自1999年至今,除2010年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都在20%以上,其中2001年的结余率最高达35%。
事实上,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直存在钱“花不出去”的怪象,每年都有大量结余。
相关统计显示,2012年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939亿元,支出5544亿元,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余4947亿元,个人账户积累2697亿元,二者合计已经大大超过当年支出。
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单项数据看也是如此。2011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45亿元,支出4018亿元,当年年末,基金累计结余5683亿元;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4亿元,支出413亿元,当年年末累计结余也达到了497亿元。
“医保基金使用原则应该是当年收支平衡,不应当有过多结余”
有专家指出:“医保基金使用原则应该是当年收支平衡,不应当有过多结余。”如果结余量较高,不仅不能使效率最大化,反而容易被挪用,滋生风险。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基金的结余比例已经远高于发达国家控制在10%以下的水平。
一方面是参保者抱怨“报销比例低”,另一方面却有大量医保基金处于“沉睡”状态,加强医保基金结余管理迫在眉睫。
“医保资金结余率如此高是不正常的,资金没有用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雷海潮表示,医疗保障制度需要转变理念,减少结余,提高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此外,应该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级,做大风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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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
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
□据 《经济参考报》
医保的保障水平是否应该进一步提高,范围是否应该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水平是否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国务院医改办政策组负责人傅卫表示,深化医改以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加快推进,医保的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2013年的人均280元。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随着财政补助的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水平也将相应提高。
傅卫表示,未来随着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5%,门诊统筹也将覆盖所有的地区,相应的支付比例会提高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