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城中村的小商场、小网吧、小旅馆等“九小场所”要逐一排查,出租屋、门面房等要配备灭火器、“消防红水桶”……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消防部门得知,从即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将重点关注7个方面:建立消防组织,组建志愿消防队,建立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建设消防水源,城中村有市政管网的,须按标准安装室外消防栓,没有的须按标准设置室外水源并配备取水设施;畅通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米;加强出租屋管理,超过3层且出租经营的建筑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的,要增加室外楼梯;规范安全疏散,居民不得在楼梯间、门厅、楼道等疏散通道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妨碍安全疏散;配备消防设施,门面房、出租屋要配备灭火器、“消防红水桶”,3层以上(含3层)每户应配备逃生工具;开展宣传培训。
本月20日至下月9日,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城中村、村民自建出租房逐一排查。
“九小场所”指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