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早晨,患者薛香荣的丈夫张根群拨打本报电话向记者哭诉:“我爱人的腿被锯了,几个月了没人管。”
张根群告诉记者,他和爱人是荥阳市广武镇张庄村人,今年都61岁。2008年,薛香荣因患脑梗死导致手脚不便,但生活基本上仍能自理。
今年6月2日,他们来到“中医世家”张丕业的住所。张丕业说,10天就可以让患者行走自如。
第五天,张丕业向薛香荣左腿注射黄芪、丹参药液,随后隔一天一次。结果,薛香荣左腿红肿,不能行走,接着腿的颜色变紫发黑,后来破皮流脓。
薛香荣到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左腿膝盖以下肌肉已坏死、溃烂,连血管都腐烂了,必须截肢。7月30日,薛香荣不得不让医生锯掉左腿膝盖以下部分。
张根群说,事后,他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无结果。荥阳市卫生局以“张丕业是非法行医人员”为由,不开具医学鉴定委托书,而荥阳市公安局以没有司法鉴定为由不立案。
荥阳市卫生局宣教科李博介绍,荥阳市卫生监督所已于8月2日立案。由于受害人未提供司法鉴定结果,案件于8月12日调查终结,并在10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张丕业当天缴纳罚款3000元。
李博告诉记者,张丕业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业医师说,黄芪、丹参只能静脉注射,不可肌肉注射,张丕业的做法明显错误,是薛香荣左腿被截肢的主因。
“张丕业非法行医导致了严重后果,公安部门就应当立案。”河南阳光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华说,张丕业非法行医导致薛香荣左腿被截肢的严重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鉴定。另外,司法鉴定是民事赔偿的依据,公安部门不应拿有无司法鉴定来决定是否立案。
记者多次拨打荥阳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的手机,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