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风险金落在寄件人头上?”
庆先生为我市某商店送货员,经常要到西工区春晴东路上的小象快运公司为买家寄发货物,一般都选择由收货方承担运费。11月20日,当他再次去该处寄发货物时,却被告知若由收货方承担运费,寄件人需先交一定的风险金。
“以前在此寄东西,若选择由收货方承担运费,我只需填好运送单,不必再交其他费用。”庆先生说,53岁的他已做商店送货员多年,常与该快运公司打交道。
11月20日,由于要往山西晋城寄送东西,庆先生再次来到春晴东路上的小象快运公司,这一次他依旧选择由收货方承担运费。“填好运送单后,工作人员要我先交风险金,费用为此次运费的10%。”庆先生交过风险金后很疑惑,既然运费都不由自己承担,那为何风险金要落在寄件人头上?
“办理托运需按运费的10%交纳风险金”
针对此事,洛阳晚报记者于日前来到该快运公司,办理寄送货物窗口上的一张温馨提示提醒顾客从11月20日起,如选择货到付款,在办理托运时需按运费的10%交纳风险金,建议寄件人尽量用现金支付。
之后,洛阳晚报记者走访并询问了我市多家快递公司,这些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建议收货方直接将运费转入寄件人账户,由寄件人支付运费。
“快递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费用标准”
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如果寄件人选择由收货方支付运费,不少快递公司的收费都会略高于由寄件人承担的运费,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风险。由收货方支付运费,如快件已到而收货方拒收或不接货,快递公司有时不得不为运费埋单。2.结算周期长。不少快递公司均为加盟店,各地分公司在结算时需交纳一定手续费,由收货方支付运费时手续繁琐,结算周期也较长。
工作人员称,根据最新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行业的服务费用应按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其中对收货方支付运费可否高于原本运费及交纳风险金等并无明确规定。工作人员表示,到付和现付是两种不同的收费模式,一般是快递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费用标准,但快递公司有义务提前将收费项目及服务价格告知消费者,如没有做到这一点,消费者可对其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