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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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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十原则”说给谁听
救护车收费标准不能是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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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洛浦听风
“用药十原则”说给谁听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晓亮
    【新闻背景】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说,我国城乡居民用药知识普遍匮乏,用药行为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他公布了国家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包括“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等。(12月11日新华网)

    明文发布,广而告之,苦口婆心,重申常识,确是迫切而必要的。毕竟,就居民个体层面而言,得了感冒咳嗽,自己找药对付的不在少数——不管是风寒、风热还是病毒性流感,都来一包板蓝根,不看药品是否对症,甚至连是否过期都不顾,一药解百毒。

    这几条用药原则不含强制性,只有服务性,就像提供了一个镜鉴,民众可以时常对比观照,对提升个人医疗素养,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是好事。

    不过,真正有含金量的,其实是对医务层面而言的前两条:“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其直指多年来备受诟病的药价虚高、“看病贵”的老难题。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在用药时遵循“不用,少用,口服,肌注”的次序,是在用安全理性的用药原则,对抗“大处方”“过度医疗”等以药养医的医药潜规则。

    以感冒为例,不管大医院小诊所,医生上来就是一句“输液吧,好得快”。可能不吃药就能熬过去,或用几元钱感冒药就能医好的,在输液后,就医成本动辄几十几百元。感冒尚且如此,大病更甚。

    人均8瓶的输液量远超世界平均水平。要说民众在家乱吃药是医盲,这还情有可原,可是进医院比在家更遭罪,这就不是医学素养问题,而是职业伦理、行业规范问题了。

    输液大国背后是因为输液“搭起了一个收费平台”,拉动了相关产业,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据说连一个输液瓶塞都意味着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市场,可想这背后的产业帝国多么可怕。

    现在发布了合理用药的原则,但是如果没有强制性的规范,没有斩断背后灰色利益链的超强决心,那么这样的规范也徒具观赏性。

    十条安全用药原则能否战胜医药潜规则,还真是个未知数。因为它考验的绝不是医疗常识和理论素养问题,而是神经更为敏感的多方利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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