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刚4天的孩子竟然被自己的亲生父亲通过网络以8万元的价格卖出。这位糊涂的父亲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检方提起公诉,北京市顺义区法院11日开庭审理了这起“网上卖子”案。
1988年出生的贾某是陕西省洛南县人,初中文化。公诉机关指控称,贾某于2013年1月5日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将其亲生之子(男,2013年1月1日出生)卖给内蒙古籍的女士王某,并收取其人民币8万元。后贾某被警方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贾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侵犯了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贾某供述称,2012年4月,他和女友(未成年人)明某到顺义区打工。刚来京两个月,明某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因年龄小又是未婚先孕,还没经济能力,就想把胎儿打掉。但是,因上班没时间去医院,且胎儿越来越大,只能准备生下。后来二人商量把孩子生下送人,于是贾某通过网络发帖送养婴儿,并明码标价。
2012年12月,王某看到网上的信息后给贾某打电话,表示如果是女孩就收养,并承诺给贾某抚养费8万元。因不知是男是女,双方约定等生下来再联系。2013年1月1日,明某生下一男婴。王某闻讯赶到北京。王女士见男婴挺可爱,就答应抚养。明某出院后,王女士给贾某8万元,把出生刚4天的婴儿抱走。
庭审中,贾某辩解称,自己没想卖孩子,只是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之所以向对方要了8万元,是想避免孩子被人贩子贩卖。“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会犯法,如果知道,我是不会卖孩子的。”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